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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州须坚持“八提升”

《甘孜日报》    2016年01月22日

    ■本报评论员
    大力实施依法治州战略,是我州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全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实施依法治州战略,就必须严格按照州委确立的“提升依法治州的紧迫感、提升立法水平、提升建立法治政府的水平、提升公正司法的能力、提升依法管理寺庙的水平、提升法律‘七进’的效果、提升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提升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的效果”的“八个提升”工作思路,坚持底线思维,强化政治担当,综合施策、稳扎稳打、久久为功,一环扣一环地解决依法治州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脱贫奔康和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
    近年来,全州在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甘孜进程中,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法治建设与我州各项事业发展要求相比、与各族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大力实施依法治州战略,切实为我州经济加快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实施依法治州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州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把依法治州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列入重要目标来考核,着力形成党委统筹揽总、系统垂直推进、部门各司其职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依法治州新格局;依法治州涉及面广,既要全面推进,更要重点突破。要以启动“七五”普法为契机,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程,突出抓好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的“法律七进”活动,切实创新活动方式,着力改变普法工作“灌输式”、“单一化”和“小普法”的弊端,真正做到普法不留死角;要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推进乡村治理和创建和谐寺庙为重要抓手,切实发挥“村规民约”的“法宝”作用,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员的“润滑剂”作用,切实发挥寺管会的“粘合剂”作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机制,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真正做到依法治理全覆盖;要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眼下,实施依法治州战略的号角已经吹响,全州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按照“八个提升”要求,牢固树立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法治观念,不折不扣地实施好依法治州战略,奋力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保障我州实现脱贫奔康和长治久安的法治建设路子,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感受公平正义、享受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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