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6年12月20日
■张亚勇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思想道德教育具有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正逐步显现。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有人认为,反腐倡廉教育只是执政党内部的事,跟党外群众没多大关系。诚然,反腐倡廉教育必须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但党员干部来源于社会、活动于社会,时时受到社会环境影响。因此,反腐倡廉教育不仅要教育好党员干部,还要覆盖社会公众,打造廉洁的社会生态。
先进群众是党员队伍的“蓄水池”。党员干部是社会中的先进分子。党要保持和发展自己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需要源源不断地把社会中的先进分子培养成党员,将他们吸纳到党组织中来,为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从这个意义上讲,现在还处在党外的普通群众,有朝一日就可能成为党员干部。只有先把群众这个“蓄水池”的水净化了,才能从源头上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如果这个“蓄水池”受到污染,给党组织输送的是“次品”甚至是怀有腐败动机的“毒品”,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不良社会生态是党员干部的“腐蚀剂”。党员干部是社会中的人,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必然会影响到党内。党员干部相对于群众在数量上是少数,他们周围是社会公众汇成的“汪洋大海”。党员干部在社会大环境中工作生活,不可避免地受到社会的影响。虽然内因是干部腐败的决定性因素,但外在环境的影响同样不可低估。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一失足成千古恨”,既与律己不严有关,也与没有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有关,还与少数不法分子千方百计拉拢腐蚀有关。如果对群众的反腐倡廉教育不到位,党外政治生态恶化,党员干部的廉洁底线就会受到更多挑战,抵御诱惑的能力就会经受更大考验,这无疑会大大增加党员干部的腐败风险。
人民群众是党员干部的“监督员”。大量事实证明,没有人民群众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是不可能成功的;许多违法违纪案件的成功查处,正是缘于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从一定意义上说,人民群众的参与程度,决定着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如果广大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给党和国家造成的严重危害认识不足,甚至见怪不怪、麻木冷漠,就会大大弱化群众监督的功效,腐败分子就会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克服这些影响群众监督作用发挥的障碍,就必须加强对群众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主人翁意识,唤起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他们主动睁大“雪亮的眼睛”,愿监督、敢监督、会监督,使权力入笼、让禁令生威。
反腐倡廉教育只有面向全社会,才能营造清正、清廉、清明的政治生态,让廉政文化在中国大地生根发芽。把反腐倡廉教育推广到全社会,应积极推动反腐倡廉教育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同时,不断改进反腐败教育宣传形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扩大反腐倡廉教育的吸引力和覆盖面,让教育触及更多人的灵魂。此外,还应突出青少年教育这个重点,把廉政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教育体系,使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的观念在年轻一代心中牢牢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