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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青岛女教师翻墙救人事件

甘孜日报    2017年12月15日

■欧阳美书

       这是近日发生的事件,新闻很轰动,细节很感人,也很正能量,笔者给青岛即墨城西小学以及救人者该校的崔金华老师点一百个赞!因为该校对学生的负责精神以及面对意外时能及时反应的相关应急机制,因为崔金华老师的勇敢与担当,小学生石墨妍及其父亲从煤气中毒的死亡深渊中被救了回来。

       但这并不能掩饰此事件的偶然性与幸运性,以及即墨城西小学和崔金华老师所面临的困惑。有如专业人士分析的那样,此次事件之所以会成为“正能量”,是因为那个可以翻墙进去的家里,确实有三人正在被煤气毒害,翻墙行为挽救了三人的性命。在人命大于天的今天,崔老师的行为可谓熠熠生辉了。

       从青岛电视台相关节目看,从早晨7点过早读点名发现学生不在,到打电话给学生母亲与父亲,到报告学校,再到打电话到该学生父母建筑工地,再到学校领导与崔老师去学生家里敲门无应答,再到崔老师翻墙而入……这个过程总共有7关,按每关都有“是”与“不是”两个选择,等于是70.5相乘,最终选择正确,让学生及家长三人获救的可能性只有0.78%,这个概率,相当于从1300个蒙面人里瞬间找出你要找的那个目标且只有一次机会。

       救人的事不说,且说救人之后的思维延伸:下次,老师早读点名学生不在时,该怎么办?打电话给家长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电话打不通,联系家长工作单位,貌似也是应该的,但它是必须的吗?如果单位一时半会儿找不到人,会不会耽误救人时间?好吧,家长工作单位报告说家长们没有来上班,这当然表示极可能出现了意外,那么,此时学校是否有义务派人包括可能要上课的崔老师一起去学生家庭?假如说学校有义务派人去学生家庭,那么这个义务背后的社会成本谁来承担?这些成本包括耽误老师上课、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

      最后一关极为重要,老师有没有资格翻墙而入?从法理上讲,老师是没有资格翻墙而入学生家庭的。所以崔老师在这里表现出了极强的责任感以及担当精神,因为谁都知道,如果屋内没人的话,这翻墙事后可能受到法律追究以及家长责难的风险,甚至在媒体推波助澜之下,崔老师甚至有可能被教育部门开除!

      幸运的是,屋内确实有三个正在煤气中毒的人!因为崔老师的“鲁莽”,三人“幸运地”得救了;而正在煤气中毒的三人,也让崔老师“幸运地”地得救了!

      其实这事儿之所以会有一个中国式的圆满结局,还因为是家长及学生三人懂得“感恩”,如果他们要认死理,认定崔老师是“非法而入”,侵犯了他们的私人空间,估计崔老师也会难堪。也就是说哪怕崔老师真的救了三人的命,这被追究的风险依然是存在的。

      所以笔者对即墨城西小学和崔金华老师点一百个赞一万个赞,但却不推崇也不主张他们这种行为,如果因为山东或者北方冬天特易发生煤气中毒事件,而让学校领导与老师有这方面的警惕与预感,那么笔者也建议,把这种警惕与预感转变为某种可操作的制度,譬如及时报警,学生没来,家长电话打不通时,就应该及时报警,报告管辖学生家庭区域的警察派出所,由警察去救人应该比学校老师去救人更专业吧?专业的事交给专业人士去做,这并不是一句话,而是一种理念。

       或许有人说这种事儿也要报警,警察忙得过来么?笔者想要说的是,警察忙不过来也得忙!这类事情本就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一方平安之警察的必须义务,警方如果人不够,可以增加编制,如果钱不够,可以财政拨款,如果设备不足,可以计划购买。

       总之遇到类似事情,交给警察处理,远比由学校老师出面效果要好上百倍万倍,至少不会让学校与老师陷入法理与道德困境。警方处理这类事情,不但比教师更专业,而且距离更近速度更快装备更好。譬如那天崔老师救人时,遇到路上堵车怎么办?遇到学生家庭住在高楼无墙翻越怎么办?如果老师进屋了,也被煤气给熏晕了怎么办?甚至可能因为老师不够专业,引发了煤气爆炸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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