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8年01月19日
■欧阳美书
近日,网曝某高校教师陈小武性骚扰学生事件,教育部与相关大学在调查核实基础上,已对涉事教师陈小武做出相应处理,譬如撤销其“长江学者”称号,停发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解除与陈小武签定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聘任合同等。某权威媒体[微信]报道案情后,引来一片“教育部威武”的叫好声。
严格地说这是一个小案子,案件定性也仅此于“性骚扰”,没有用“猥亵”、“强奸未遂”等字眼;同时对当事教师的处理也仅限于拿掉“长江学者”相关的荣誉与待遇,对于其“教授”职务职称并未拿掉,这说明有关部门在处理陈小武事件时的谨慎态度。但看着那些与“师德”、“神圣职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之类的评论,笔者却感觉,一件本来很小的事件,又被人拿来“上纲上线”了。
笔者本为教师,亦承认“师德”、“学高身正”的相应规范并努力践行之,但问题在于“学高身正”并不完全由教师单方面决定,而是由教师与社会的“互动”而决定。教师学有多高,取决于社会聘用教师的标准,以及愿意为这样的学高所支付的薪水;教师身有多正,同样取决于维持身正之利益与成本的关系,如果持身以正的成本过高利益过小,教师也是要养活家人,性骚扰到未必会,但像私下补课、收受家长礼物等行为,怕也是难以避免的。
至于教师职业的“神圣性”,譬如网友以陈小武案件大呼“不能让这些人抹黑教师这个神圣的职业”等言论,笔者是持保留态度的。既对教师职业本身有所谓“神圣性”持保留态度,更对那些认为教师是一门神圣职业的观点持保留态度。在上古时代,教出弟子三千七十二贤人的教师之祖孔子,也不见得有多神圣。譬如,孔子那时开学授课,收不收“束修”?孔子如果收了束修,其实就与弟子之间结成了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当于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何来神圣?孔子如果不收束修,他又以何为生?如果所有古代的教师都不收束修,教师都处于穷困潦倒,这所谓“师道尊严”又从何而来?
所以从孔子开始,这教师就不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后来之所以变成了“天地君亲师”,这不过是统治阶级自证“君权神授”的托词罢了。把教师这一职业摆在神龛上,还怕教师不维护君之权威么?再说,那时的教师确实属于稀罕之物,在社会上享有超人一等地位也有其必然性。
但是,当教育普及到每一个人,当教师队伍可以随意进出,教师也签普通人一样的劳务合同,而且稍有门路之人都不愿意进入教师队伍时,教师早就成了平凡而普通的人,他们的收入不比其他人高,他们的付出不比其他人少,他们在菜市场买菜时也会辎珠必较,此时再谈教师的神圣性,要么是自欺欺人,要么是别有用心。
要谈论教师问题,哪怕要谈论教师队伍内的良莠不齐、男盗女娼等问题,前提是把教师从神龛上放下来,把教师当成公务员、商人、城市白领或村庄农民等普通人平凡人来观察考虑,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譬如陈小武案,放在办公室环境,放在职场环境,它就是一个普通的性骚扰案,该警察介入就警察介入,违法犯罪都有相应条款,为何又要闹到教育部这样的档次呢?换个角度思考:为何不见中组部出面处理某个公务员之性骚扰案,又或者为何很少见举报公务员性骚扰的?
把教师放在普通平凡人位置考察,我们会发现教师队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学不高、身不正、师德有亏等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些个人的、个别的问题,是可以通过严格劳动纪律加以解决的问题,其责任在于当事者个人,这是实事求是的,不搞牵连附会的科学分析的方法;而遇到某个教师出事,就往教师整体素质上扯,就往神圣性上扯,就往人间道德楷模上扯,看起来好像很伟光正,实际上无助于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