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8年11月02日
◎欧阳金雨
平均降价幅度达56.7%的17种抗癌药,自11月1日起正式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比国家规定的执行时间整整提前了1个月。据悉,这17个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
抗癌药是救命药。前段时间,一部《我不是药神》的电影直击民生痛点。“为了买药,房子没了,家人也拖垮了”,不知有多少人因这句台词落泪。一盒动辄数千元乃至上万元的抗癌药,令无数患者家庭难以承受,部分经济实力不强的患者只能等待死神或通过地下渠道购买仿制药。
老百姓的“痛点”,无疑是民生工作的“发力点”。今年以来,抗癌药零关税、政府谈判集中采购、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加快创新药进口上市等利好政策陆续出台。如今,“抗癌药入医保”是降低药价的关键之举。
今年6月,国家医保局会同人社部、国家卫健委、财政部等启动了目录外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工作。从6月启动到10月敲定,谈判时间长达3个多月,可见谈判过程十分艰辛。好在,时间虽较长,谈判结果却令人欣慰。17种药品中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如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癌的奥希替尼,80mg装单价由1760元降至510元,降价幅度达到71.02%。降价幅度最低的也超过了30%。对患者而言,这些大幅降价的抗癌药又被纳入医保,对无数患者家庭来说无疑是一场“甘霖”。
其实,药企从中也收获了共赢。我国基本医保覆盖人数超过13.5亿人,癌症患者基本都被纳入医保。医保谈判可以说是“以量换价”,这对药企具有极大吸引力。进一步讲,抗癌药入医保,药企也由此进入了新药研发的良性循环。这次纳入目录的抗癌药都是近几年新上市的药品,专利的存续期比较长。通过医保对这些优质创新药的战略性购买,可以促进和推动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研制更多更好的创新药。
总体来讲,17种抗癌药入医保,是落实国务院要求推动进口抗癌药降价的重要一步,也是实实在在的药改红包,对于防止因病致贫、建设全民共享的健康中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