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9年09月02日
◎李红军
近年来,随着我国双休日的实行、节假日的增多以及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外出旅游的人越来越多,既开阔了眼界,又愉悦了身心,极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然而,当人们带着美好的夙愿 “游山玩水”时却蓦然发现:景致虽好,价钱却不小,百元左右的门票已是家常便饭,二百元左右的也为数不少。更让游客心生烦恼的是,有些地方还实行“园中园”的经营谋略,通票虽然整体价格不高,但是要想看到更多的景点就必须继续掏腰包,否则就会徒留遗憾。景区成了“看不起的风景”。
泱泱华夏有着几千年的文明史,华夏文明在进步的过程中,我们的祖先曾经留下无数的的人文景观,不但如此,大自然的造化更是鬼斧神工,成了一道道华夏文明的“风景线”。然而我们的老祖宗留下的宝贵文化遗产,竟然成了一种特殊商品。本来属于全民所有的风景区竟然成了一些地方的“霸王餐”,想收多少,想涨多少,完全是地方说了算,至于那所谓的“价格听证”,早已经成了笼子的耳朵-----摆设而已。风景成了一种“看不起”。
不错,景点建设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但是,这种投入有很多属于“一次性”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景点价格应该越来越低,可时下正好相反,门票价格不但不降,反而“一路疯涨”,已经到了令公众无法承受的地步。人文景观也好,自然景观也好,应该属于全民所有,不应该被一些地方和部门所“独占”,这不符合旅游资源全民共享的原则。尤其是节假日,应该像高速公路那样实行免费,而不是借此哄抬票价。人们并不反对旅游景点适当涨价,只是这种涨价要与国民的收入相吻合。据悉,许多国家的门票价格只占国民月收入的1%,而我们则是外国的几倍,甚至十几倍,如此“高价”,难怪人们“望景兴叹”了。
要让节假日“景点让利”成为制度安排,一方面需要景点做出牺牲,“忍痛割爱”。要知道,靠提高门票创收是一种杀鸡取卵的急功近利。商场上有句名言叫“薄利多销”,这个商场法则同样适用于旅游业。景点价格只有适当降低,大家才会慕名前往,否则,把价格抬得高高的,必然会“曲高和寡”,价格高游玩的人少,同样不会产生好的利润。另一方面,国有景区的门票价格需要政府部门的有形之手进行干预。不能让景区门票“野蛮生长”。旅游景点既然属于全民所有,就应该体现它的公益属性。再者,节假日景区免费或者降价产生的损失国家可采取对重点景区“适当倾斜”的方略,对一些重点景区进行财政补贴,从而让游客“玩得起”。
节假日“景区让利”应成为一种制度期许,而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只有这样,景区景点的社会公益属性才能充分体现出来,从而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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