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1年08月12日
◎林亦辰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公布,从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一揽子支持举措,开启我国人口发展新阶段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问题始终是一个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问题,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单独两孩、全面两孩政策先后实施。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目前0—14岁少儿人口占比从2010年的16.6%提高到2020年的17.95%;近年来,由于政策调整原因,全国累计多出生二孩1000多万人。可以说,单独两孩、全面两孩政策取得积极成效。
与此同时,我们国家的人口形势发生了新变化。从人口总量来看,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同时,人口总量增速放缓;从人口结构来看,劳动力人口资源仍然充沛,同时,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的重大战略机遇期。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是党中央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形势变化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作出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有利于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有利于平缓总和生育率下降趋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有利于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决定》强调,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更好地释放生育潜能,不仅需要在政策上可以生育三孩,更要切实解决群众后顾之忧。应该看到,群众生育观念已总体转向少生优育。养育成本的快速提高,是当下人口生育面临的主要矛盾,经济负担、子女照料、女性对职业发展的担忧等成为制约生育的主要因素。正因此,《决定》明确将配套支持措施和三孩生育政策作为一个整体组合提出。比如,在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方面提出,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方面明确,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在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方面要求,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可以说,《决定》不仅是一个生育政策,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综合性的重大政策。这些务实举措,回应了群众关切和期盼,有利于减轻养育子女的家庭负担,推动释放生育政策潜力,促进亿万家庭和谐幸福。
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影响生育水平的因素很多,从长期来看,关键取决于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是否能够很好地衔接,是否能够真正落地。正因此,《决定》专门提出“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强化组织实施保障”。下一步,各有关部门还应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各级党委和政府也应按照《决定》要求,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推动出台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人口是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优化生育政策调整完善关系千家万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均衡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以法治为保障,把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我们就一定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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