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四川省法治人物、泸定县检察院检察长鲜丽
鲜丽(右)听取群众意见。
从雅砻江到金沙江再到大渡河畔,在20多年的政法工作生涯中,鲜丽从新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到得荣县、泸定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一路走来,她查办案件,铁面无私,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一件件铁案经受了历史的检验;她调处纠纷,情法相融,让群众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全力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在25年的高原工作中,儿子随父母在千里之外的重庆生活,她没有尽到作为母亲和女儿的责任,然而,她用实际行动将对家人的爱延伸到结对认亲的亲戚中、认领的孤儿中、贫困的群众中,用真情构筑和谐,用真心帮助别人。她扶贫济困、扶助孤残、关注群众所需、为灾区群众捐款捐物……庄严的检徽下流淌着的是她对人民的脉脉温情。
■ 本网记者 马建华 文/图
小院办大案
蚂蚁敢啃硬骨头
在得荣县侦办一起自侦案件中,由于取证时间紧迫,干警不得不半夜驱车赶赴取证。但高原道路崎岖,加之路面暗冰覆盖,车子不慎落下山沟,鲜丽身受重伤。但为了能成功侦破案件,她忍着伤痛,继续带队办案,左边锁骨的伤由于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以致落下了终身残疾,至今左臂也不能做大幅度动作。
检察机关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前沿阵地,肩负着党和人民的期望。鲜丽始终站在反贪斗争第一线。在她的直接领导下,泸定县检察院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4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2013年4月,在调查一起贪污案件期间,她胆囊炎突发,连续几天高烧不退,但为了尽早破案,她强忍疼痛,超剂量服药,边打吊针边办案,始终没有离开办案现场。经过干警们70多个昼夜的奋战,连续侦破了几起窝案串案,涉案金额达100多万元。一位老党员握着她的手心疼地说:“鲜检察长,我们乡里感谢你,我们全家忘不了你,是你除掉了乡上的蛀虫,切实维护了我们农民的利益……”4年来,泸定县检察院办理的几起百万余元以上的职务犯罪案件都是恢复建院以来涉案金额最大、影响最大、震动最大的经济案件。人民群众纷纷点赞:“小院办大案,蚂蚁敢啃硬骨头”。
由于藏区地方小,人口也不多,查处的犯罪嫌疑人有的是亲戚的亲戚,有的是朋友的朋友,面对“糖衣炮弹”的袭击,她清醒冷静:有的人打听到她的住处,带着装有现金的信封和高档烟酒,悄悄登门,请她网开一面,声称“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她睁只眼闭只眼,再大的问题在她那里也不是问题”。每当遇到送礼说情者,鲜丽都会义正词严地说:“在法律面前没有人情可讲,如果办人情案,凌驾于法律之上,就是对神圣法律的亵渎与践踏。”她经常提醒干警:“我们是人民的检察官,在各种诱惑面前,要经受住考验,要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面对威胁恐吓,她毫不退缩。当明枪暗箭向她射来的时刻,她挺直脊梁坚定地表示:腐败分子越是暗算我,我越要把反腐败的战鼓擂得更响!
近年来,泸定县发生过多起职务犯罪,从单位“一把手”到阶下囚,职务犯罪人员蜕变的人生轨迹,让鲜丽痛心疾首。在她的领导下,泸定县检察院与各单位、企业支部,层层签订预防职务犯罪责任书,把简单的预防变成社会化预防,把检察机关的一厢情愿变成了检企(政)都热心的预防,成为单位、企业发展有机组成部分的深层次预防。她收集了近年来发生在泸定县的典型案例40余件并编发了近万册读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了以《人生没有彩排,每天都是现场直播》、《远离犯罪、珍爱生命》等为题的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和企业职工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创新办案
让法律走进民心
随着泸定县重大项目建设增多,涉及移民拆迁安置范围广,社会矛盾逐渐凸显,部分村民不顾县上出台的移民安置和补偿政策,无理闹访、缠访,咱里村曾经是有名的“闹事”村,部分村民因个人利益得不到满足,非法阻工阻路,干群关系一度紧张。2012年,咱里村村民何某某因受人蛊惑在国道上非法阻工阻路,打伤执法人员,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移送审查起诉。鲜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何某某做出了不起诉决定,为了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她决定到案发地咱里村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现场会。村支部书记吃惊地对她说:“鲜检,你真是胆大哟,敢在我们村召开现场会,这是从来都没有的事,我真怕现场出什么事,不好收场啊。
鲜丽笑着说:“正因为群众不懂法,所以才出现殴打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如果不给群众讲清楚,群众不敬畏法律,这样的事件以后还会继续发生。你放心,我相信群众会明辨是非,会接受我的做法。”经过周密的安排,现场会顺利召开。何某某希望村民要引以为戒,要自觉守法。鲜丽又教育村民必须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不得以身试法,并现场为百余名群众解答了疑惑。
“如果村民因为违法被依法拘留甚至被判刑,对个人、家庭都会造成不必要的伤害。”鲜丽语重心长地对村民说,在法律面前,没有法外之人。
现身说法会结束时,一场大雨不期而至。这时一把雨伞悄然撑过鲜丽的头顶。她转头一看,原来是何某某母女。小姑娘对她说:“阿姨,谢谢你给了我妈妈一次机会,我们一家人有了生活的希望!”
自打那时起,何某某除积极打工维持家庭正常开支以外,还经常帮助身边的困难群众。对何某某的不起诉达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自从那次现场会召开后,咱里村再也没有发生过任何非法阻工阻路的事件。
几年过去了,村支书向鲜丽翘起大拇指:“你的普法效果非常好,我当初还担心村民对普法有抵触情绪,没有想到你选择他们身边的案例,以案说法,村民爱听,容易接受。现在我们村养成了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风气。”
“我们把案子办到田间地头,把法律送到村民家门口,让村民都成为法律明白人”。鲜丽说,要打开群众的“心结”,唯一的办法就是要让他们学法。
去年5月,周某某驾驶的水泥罐车在经过大坝超限检查站时,由于不服从超限人员管理,拒绝超限执法人员检查,继而和超限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周某某遂拨打车主及其亲友电话谎称被7、8个超限工作人员殴打,同时拨打了报警电话。当晚周某某的车主和其亲属到达超限检查站后,在不了解事情真相的情况下,双方发生了抓扯,该事件在全县引起了较大影响。
为有效化解矛盾,防止移民库区群众聚众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鲜丽决定到烹坝乡召开不捕案件现场会。现场会当天,近300余名群众参与了旁听。鲜丽教育群众要提高法制观念,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一名群众感慨地说:“检察院的工作做得真周到,今天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2014年2月,鲜丽在一次下访中接到兴隆镇村民多人实名举报阳山村村干部在修建通村公路时,涉嫌经济问题,要求检察机关查处。她赓即组织人员清理该村通村公路账目情况。由于账目长达11年,她多次带领办案人员,通过询问相关财务人员,与被举报人对账等形式,查清了账目问题。
举报人说:“我们多次向有关单位反映这个问题,都没有结果,没想到检察机关对我们的举报材料这么重视,为我们查清问题,并且及时给了我们满意答复。”
长期以来,鲜丽高度重视对举报人的信访答复、化解信访积案等工作,由她总结创新的检察官与举报人、被举报人、涉及部门分别见面的办案模式得到了有效推广。4年来,鲜丽带领干警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00余件,接待群众来访500人次,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