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7年02月16日
■本网记者
“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别人,以后要不回咋办?荒着起码还是自己的。”“交给大户打破户与户之间界限,规模化种植,地界都没了,以后咋找我的地?”
土地流转,流转的是土地的经营权。一些进城打工的村民宁愿把地撂荒,也不愿意流转,创业路,流转土地太难了。
而另一头,种植大户也郁闷不已,一片地,就那么三五户,自己不种也不流转,没法成方连片,耽误了规模化作业。“土地流转,村民们其实在担心自己的承包权!”我州部分乡镇干部坦言土地流转难的症结所在。
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简称“三权分置”。分置后,对经营人和承包人分别有什么样的影响?要防范什么风险?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查。
经营者:地可以生钱了
“这在以前不可想象,承包权和经营权没分开时,农户可不允许租地人用自己的地去抵押贷款呢!”泸定县一种植大户告诉记者,2016年,恰逢中国人民银行在232个地区试点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他利用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和地上附着物成功获得了银行贷款。
“过去想搞蔬菜大棚种植,但苦于没有资金”。这位蔬菜种植大户说,如今,农村土地权属由原来的集体所有权、承包经营权“两权”变为“三权”分置,租地的种植大户有了融资新渠道。
合作社、种植大户借人家的地去贷款,万一经营不善怎么办?农民会吃亏吗?州银监会负责人说:“还不上贷款,到最后处置抵押物时,也只是处置的这块土地的经营权,对农户的承包权没有影响。”比如,银行通过寻找下家“接盘”再来搞土地经营,照样还得付给农户当初约定的土地租金。“三权分置,经营权可抵押贷款,有利于盘活农村的资源、资金、资产,增加农业中长期和规模化经营的资金投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
承包者:有证才安心,交易要透明
怎样才能让农民放心把经营权流转出去?流转出去,对承包户有啥好处呢?
一些村组干部认为,想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就得保障好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
“为农民的土地确实权,颁铁证,给农民吃上定心丸。”州农牧局负责人说,保障好农民权益,再搞 “三权分置”就相对容易得多,也让土地流转更顺畅。
而交易环节的保障,同样重要。
每亩每年流转金500元,这是记者在我州部分县采访时了解到的情况,土地规模流转,农牧民不仅不用担心种植、收成,有了稳定的经济收入,还可以在合作社打工挣钱。“土地流转每亩500元,我自己种青稞也没有这么多收入,在合作社打工,一年加上土地流转金,年收入5万元没有问题,还学到了蔬菜种植技术”。炉霍县斯木乡一农民告诉记者。
但部分农牧民依然担心,私下进行的土地流转不规范,怕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因此,应构建“省、州、县、镇”四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制定交易规则,加强交易监管,提供交易鉴证。
有了合法的产权交易中心,土地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农村集体股权等都可以交易。以土地经营权流转为例,农民只需参与申请和合同签订两个环节,其余工作均由产权交易中心负责,交易过程全部免费。出价高者中标,进一步保护和提高了土地转出方权益和收益。
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供需双方可以较快找到合适的对象,流转效率有了大幅提高。“以前得到处打听,价格也得和村民反复商量。”泸定蔬菜专业合作社社长说,如果有这样一个中心,可使农牧民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据人民日报报道,针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示但未能达成交易的土地,山东胶州探索成立“土地银行”。“农民提出土地流转申请,如无人报价,都由土地银行进行托底接收。”胶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据介绍,土地经营权存入“土地银行”,农民可以收取存入的“利息”,等收储多了起来,“土地银行”再将整块土地“贷”给种植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零存整贷”的形式,不仅不让农民的土地撂荒,还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如何盘活农村用地,切实增加农牧民的经济收入,让精准扶贫更有针对性,解决农牧区产与销的难题,我州还需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借鉴内地先进经验,让土地能“生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