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7年04月19日
■本网记者 马建华
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出台以后,许多已经购买了成都市直管区(市)商品房的业主开始着急能不能实现购房入户?对自己能不能成为“成都人”感到担忧。住房政策收紧,办理户籍手续有何规定?为帮助我州众多购房户打探相关政策规定,4月7日,记者在成都市温江区公安办证服务中心看到,户籍办证大厅被前来咨询、办理户籍的人群围得水泄不通。
“住房限购后,我之前买的商品房,还可以购房入住吗?”
“你是哪一年买的?建筑面积有多少?”
“2009年。120平方米。”
“2014年6月1日新政出台前,根据成都市公安局购房入户须知,购买商品房或二手住房入户的前置条件为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82平方米/人)水平。按照这个规定,你可以迁入4名人员”。
在温江办证服务中心,一位外地人拿着购房所有资料,找到户籍民警咨询,当得知自己可以享受新政以前购房入户的优惠政策时,他笑逐颜开。“原来打算买一个70左右的小户型,够我们两口子住就行了。当时房价还算便宜,我就买了120平方米。没有想到,限购后,老政策照样管用。我是想把老婆和孩子的户口都迁过来,孩子能够享受到内地优质的教学资源。”
据了解,自2014年6月1日起,成都市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落户政策,以后购房入户需满足两个条件:必须是90平米以上的商品房或者二手住房,要取得房产证;购房者依法参加社保一年以上。此外,通知还显示,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房的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新政一出,意味着为促进灾后重建购买70平米以上即可入户的政策停止执行。
据办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成都市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办理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提供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入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缴款凭据,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记者观察到,前来办理户籍的人员非常多,从早上到下午就有200多人前来排号,有的没有排上号的客户显得有些落寞。“遭了,我是2015年买的房,要受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限制,入不了户,意味着孩子不能到温江来上学。”一名外地人拿着户籍民警发放的《办理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入户通知》失望地对记者说,自己还有几年就退休了,想让孩子随自己迁入温江,先让父母帮自己照看孩子学业,因为不具备在成都市购买社保的条件,现在看来,这个愿望是无法实现了。
我州一位客户告诉记者,他只是来顺便问一下,对他来说,能不能迁入户口并不重要,因为他买房的目的只是用来养老。许多家长购房,就是为了孩子能够上到最好的学校。“设置了许多入户前置条件,对外地客户来说,显得有些不公平,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购房款,难道不是对成都市的贡献吗?倾其一生积蓄,不管在成都市哪个地方买房,却不能入户,还是让外地人感到受到了歧视。”
对此,相关人员解释说,成都市鼓励外来人员来成都投资兴业,除了购房入户以外,还有人才引进渠道,在成都市用人单位就业,凡是购买了社保的人员都可以落户,因此,并不存在歧视外来人员,相反,还有许多优惠鼓励政策。记者提醒我州广大客户,在办理入户成都手续之前,一定要仔细咨询相关政策规定。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要徒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