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7年06月15日
本网讯(冉谋 本网记者)6月12日中午,康定市公安交警大队对一名“特殊”违规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责令其为自己的过错写下陈述材料后做出相应处罚。据调查,违规驾驶人是康定籍青年张某,他之所以“特殊”是因为深夜在街道上驾车玩“漂移”,惊扰附近市民,扰乱城区交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张某的陈述材料,他于6月12日凌晨30分许,在康定市城区东关步行街旁的新市前街,驾驶一辆黑色大众轿车加速急停掉头,进行“漂移”,炫耀车技,并大声尖叫,轮胎摩擦地面发出噪音已严重惊扰到附近居民休息。
当时便有附近居民用手机拍摄下张某驾车“漂移”画面,并在微信朋友圈传播,12日早晨8时许,该视频已在网络引发热议。得知情况后,康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对此事展开调查,民警通过走访周边群众,调取监控信息锁定该车辆车行轨迹,并掌握当时驾车人员信息。当日中午12时许,民警电话通知违法驾驶人张某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据当值民警介绍,根据道安法第99条第一款第4项第90条,张某被处以暂扣驾驶证3个月,学习3个月,扣六分并罚200元。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张某深感悔恨,表示接受教训,今后一定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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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公安交警提示,驾车在道路行驶应遵守交通规则,特别要注意禁止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一 超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高速公路超速的,超速10%至50%扣6分;超速50%以上扣12分。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违法行为二 非法改装
具体是指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改变车辆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影响交通安全、车辆登记、或者治安管理的行为。此外,车辆颜色也不可随意更改。比如说红色为消防车专用,黄色为工程抢险车专用,上白下蓝为国家行政执法车专用。
违法行为三 车身乱贴广告
汽车贴上广告行驶在路上,不仅影响自身安全驾驶,也分散了周边驾驶员注意力,存在很大的交通隐患。
违法行为四 闯红灯
这样的行为面临的是记6分、罚200元的处罚。被处罚两次闯红灯之后,驾驶人员则需要“回炉”,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