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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保报账流程早知道

甘孜日报    2017年07月11日

本网讯(金鑫)近日,一名公务员打进本报热线电话称,她已有带芯片和本人照片的社保卡,是否可以直接去成都的定点医院看病(如华西)?还是需要本地县医院看病,然后开转院证明再去成都看病?报账的时候,是否可以在医院直接刷社保卡,去掉报销的费用后,直接缴纳剩余费用?还是需要缴纳全额的费用?

  带着读者的疑问,记者走访了州人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据悉,根据人社部发[2016]120号、川医险办[2014]33号文件要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符合规定的,持二代(或三代)社会保障卡在联网结算医院住院的,出院时在医院结算窗口可直接报销结算,只需支付参保地政策规定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根据甘府发[2015]18号、甘医改办发[2015]3号、甘医保﹝2014﹞76号文件规定,异地就医需符合相关规定:一是如你符合特殊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婴幼儿、重度残疾人)、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专科疾病及同类疾病需再次就医患者,可凭相关资料自主选择省内定点联网结算医院并在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备案到相应地区;二是如你是甘孜州城镇职工退休人员,由你现居住地社区或居委会开具长期居住证明,驻州外办事机构在职工作人员本单位出据相关文件依据,由单位经办人员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备案到相应地区;三是在职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往上级医院治疗的按卫生部门规定的分级诊疗、双项转诊规定办理,由所在首诊医院开据转诊转院证明并在本医院医保办申请办理备案。因特殊情况,参保人员受居住地地域条件制约,因病情需要转往居住地就近的其他省、市(州)医院就医的,统一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医保信息系统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离开参保地或居住地期间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就地急诊抢救的,可在办理出院结算前,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同时提交就医医疗机构名称、入院诊断、门急诊抢救病历等资料。符合以上规定并办理登记备案的,出院时可在医院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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