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9年03月22日
本网讯 近日,泸定县法院民庭审理了佐某某诉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因客观原因不能到庭参加诉讼,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司法效率,该案全程采用微信视频直播的形式进行审理。
庭审前,书记员将原告的证据通过微信的形式发送给被告,在庭审中承办人再次将证据原件通过视频形式展示给被告,并由其充分发表质证意见。庭审经过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阶段,让微信视频另一端的被告王某充分实现了自己的诉讼权利,查明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庭审后,原、被告均对该种微信开庭的形式表示了充分的认同。“法院这种开庭形式太好了,方便了我们这些外地人,少跑好多路哦,事情也可以快速解决,谢谢你们。”被告王某在电话里感激地说。
该案的成功审理,是泸定县法院充分利用科技力量,努力实现“让技术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诉累”的尝试,将庭审实质化落到实处。
县法院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