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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县为村干部建人事档案

甘孜日报    2019年04月11日

本网讯 为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效率,及时全面掌握村(社区)干部的基本情况,为村干部的管理、培养、任用、奖惩提供真实客观依据,甘孜县结合村级换届“回头看”工作,从2018年开始,为全县223个村(社区)干部建立人事档案,截止今年1月,该项工作已全面完成。

“明”对象,确定建档目标。由组织部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村(社区)干部建档工作。建档对象为在职村“四职”干部、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和异地迁居管理小组干部共四大类1742人。

“明”制度,夯实工作职责。结合村(社区)干部管理工作的实际,下发《关于建立村(社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通知》,对村(社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职责做出明确规定,要求本着尊重历史、符合实际、全面准确、逐步完善、统一管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村(社区)干部人事档案建档工作。村(社区)干部档案由县委组织部统一保管,实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双档”同步管理制度。村(社区)干部因职务变更、处分等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材料需即时报送归档,确保档案信息的延续性、完整性,村干部离任后,档案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封存,不得销毁。

“明”内容,严格鉴别整理。借鉴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将村(社区)干部的履历材料、鉴定考察材料、学历材料、党团材料、奖惩材料等九类材料为主要建档内容,严格按照归档主要内容,对村(社区)干部个人档案进行认真鉴别,分类整理,由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进行双重把关,签署意见。对符合归档要求的,及时装入村干部个人档案袋;对资料不齐全的,一律退回补齐后重新鉴别;对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确保归档资料的完整和真实,维护建档工作的严肃性。

“明”管理,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村干部档案的使用效能,将成果运用到村干部的管理、培养、任用、奖惩等工作方面,为制订全县村(社区)干部队伍培训和工资发放提供佐证,为组织实施基层干部分类管理、更好地开展村(社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提供重要决策参考,为村(社区)干部评先选优、选聘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公务员等提供重要依据,促进村(社区)干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贾春娜 龚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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