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9年04月22日
本网讯 经巴塘县人民法院调解,攀枝花某公司与巴塘巴久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达成的民事调解书已生效,但被执行人巴塘巴久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为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近日,巴塘县人民院执行局干警赶赴成都,强制执行该案生效法律文书。
经查明,被执行人巴塘巴久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是四川铁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且法人代表为同一人。四川铁能投资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成都分行账户的余额足以划扣执行案款。该院执行干警即刻前往成都交通银行,经法定程序,于4月12日成功强制扣划案款124424.12元人民币,该案标的额全部执行完毕。
张丛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