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9年07月22日
本网讯 “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美丽生态家园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旁听了这两起盗窃林木案件,不仅让我学到了相关法律知识,更让我懂得了保护森林资源的迫切性。” 7月11日,得荣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法庭在白松镇开庭,参加了旁听的一名村民深有感触地说。
庭审当天,县人民检察院以刑事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席法庭,对两起盗窃林木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刑事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就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事实、生态环境现状、提起公益诉讼的目的和意义,以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等方面,向法庭一一举证,让参加庭审的人民代表、镇干部职工、村“两委”及群众代表深受教育。
县人民法院对两起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宣判,在判决两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支持检察机关要求被告当庭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被告当庭公开赔礼道歉,真心悔罪:“由于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以为砍伐林木只是小事一桩,没有想到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触犯了相关法律,我真诚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共同维护好我们得荣县的生态环境安全……”
据悉,此案是该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首次将刑事案件法庭开到案发所在的乡镇,达到了以案说法的目的和惩戒警示作用。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得荣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加大公益诉讼力度,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针对该县盗伐、盗窃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的突出问题,与县法院积极沟通、协同发力,为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工作提供强大法律支撑。记者 马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