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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 刑事被害人喜获司法救助

甘孜日报    2020年11月20日

本网讯 “真诚感谢检察机关在我家最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帮助我们渡过难关。我一定要教育孩子好好学习、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日前,救助申请人高某甲和高某乙在现场领取到4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时激动不已地说。

2014年11月,九龙县发生罗某某故意杀人案,受害者高某丙系申请人高某甲的儿子、高某乙的父亲。虽然该案发生已久,但其造成的伤害巨大,且被害人家属至今未得到任何赔偿。随着申请人高某甲年龄增大,只能靠打短工和国家救助艰难维生;女儿高某乙随外公生活,但外公因年事已高且无任何收入来源,读书所需费用只能靠亲戚朋友资助。

为切实帮助案件受害者及其子女摆脱困境、重拾信心,九龙县检察院主动联合州检察院和对口援建的青白江区检察院,及时邀请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教体局等代表,召开对刑事被害人父亲高某甲及女儿高某乙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与会人员根据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政策规定、申请人家庭实际困难各抒己见并一致认为,案件受害人的申请完全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支持各救助院作出的予以国家司法救助的决定。

会后,三地检察机关在现场代表委员的见证下,向救助申请人高某甲和高某乙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4万元。

冯一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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