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1年10月27日
本网讯 近日,新龙县法院执行局通过对终本案件采取“回头查、回头看”方式,圆满执行了3起历时多年的程序“终本”案件。这三起案件为系列案,分别为2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和1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总标的为739348.12元。
2019年,唐某、张某、刘某因四川鼎嘉诚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不履行执行义务而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院干警穷尽了调查措施也未能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而申请执行人唐某、张某、刘某也未能向法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只能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该院执行局干警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于今年9月前往成都市,找到被执行人四川鼎嘉诚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其释法说理、耐心劝诫。最终,该公司与申请执行人唐某、张某、刘某达成执行和解,由原来的执行总标的739348.12元降至504000.00元,并于9月20日履行欠款28万4千元,剩余的22万元承诺于今年10月30日全部履行完毕。至此,这3起历时2年之久的终本案件得以圆满执行。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大对终本案件的执行力度,全面提升执行质效,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刘辰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