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2年04月14日
本网讯 为充分践行司法为民工作理念,康定市人民法院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日,该院从情、理、法角度入手,高效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0年8月2日,贡某某某驾驶甲某所有的小型客车行驶至康定市滨河路单行道路段,与高某某发生碰撞,造成高某某受伤。受伤的高某某被送往医院救治,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用97969.86元。经康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贡某某某、甲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后高某某将贡某某某、甲某诉至该院,去年11月4日,法院判决贡某某某、甲某赔偿高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8257.33元。判决生效后,贡某某某、甲某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高某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贡某某某、甲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经调查,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生活困难,履行能力弱,充分考虑到这起事故因意外发生,被执行人主观上没有恶意,并考虑到申请人治疗伤情的迫切需要等情况,执行干警采用特案特办、急案急办的方法,一方面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在充分释法析理的同时,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想法;另一方面主动联系被执行人所在乡村了解情况、说明案情。鉴于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广大村民纷纷伸出援手,自发为被执行人筹集了部分赔偿款。
最终,在该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贡某某某、甲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10万元,并取得了高某某的谅解;高某某自愿放弃对剩余款项的申请,双方握手言和。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群众利益无小事,该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及时兑现涉民生、涉困难群众案件当事人胜诉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