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3年08月24日
本网讯 新龙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诉源治理的源头解纷优势,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近日,该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三起纠纷案件,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受到当事人称赞。
该院受理的泽某某某诉多某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庭工作人员在了解案情后,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对案件事实、经过均予以认可,但双方在购车款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经过工作人员对双方释法明理、劝说后,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60000元的购车款。
该院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解决群众矛盾,化解纠纷,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诉前调解重要作用,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萌芽。
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