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3年08月31日
本网讯 近年来,新龙县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诉源治理的源头解纷优势,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近日,该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三起纠纷案件,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受到当事人的一致称赞。该院受理的泽某某某诉多某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案情后,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对案件事实、经过均予以认可,但双方在购车款金额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经过该院工作人员的释法明理后,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60000元购车款。
群众利益无小事,新龙县法院将继续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缓解诉讼案件压力,注重用情与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解,以更便捷、更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刘辰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