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3年09月13日
本网讯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后的首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体检”,单位清查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最为关键的基础环节之一。日前,甘孜州发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明确“地毯式”单位清查工作于8月启动,全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为2024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记做好充分准备。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全国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我国现已开展了四次全国经济普查。2022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今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简称“五经普”。与前四次经济普查相比,本次普查面临的经济结构和发展环境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呈现出高度的复杂性和多变性,还是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
此次“五经普”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查全、查清、查准、查实甘孜州经济社会发展规模质量以及发展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有利于客观反映全州第二、第三产业的规模布局、结构效益等情况,更好考察和判断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实情和总体特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谋划重大发展战略;对更好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深远意义。
而为准确确定“五经普”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正式普查登记前需对全州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自单位清查工作启动以来,全州各县(市)佩戴统一制发的《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手持电子采集终端设备,对普查对象逐一开展“地毯式”清查摸底。普查对象则需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工作人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还需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对拒绝或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 “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普查对象提供信息严格保密。
据了解,“五经普”前期,我州已经开展了多项准备工作。基础保障“实”,“五经普”经费、人员、设备先行,打下坚实工作基础;家底清查“全”,全覆盖、拉网式开展全州基本单位清查;成果运用“快”,基本单位清理成果运用于“转企升规”成效较好。下一步将通过强化督导核查、全面宣传动员等举措全力确保“五经普”顺利开展。
记者 李娅妮
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