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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出台24条措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甘孜日报》    2014年10月21日

      本网讯(陈双林)为深入实施依法治州战略,全面推进法治甘孜建设,近日,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意见》明确从现在起到2020年,全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提出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依法科学决策、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问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制度建设质量、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共八个方面二十四条具体举措。
    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落实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议会前学法等制度。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府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规范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依法科学决策。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涉法事项在报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交由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问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建立“权力清单”“收费清单”“负面清单”三大清单制度。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依法参与行政诉讼,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严格实施行政问责,严肃查处问责案件。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前瞻性、计划性、指导性和实用性。完善立法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强化政府法制机构的主导与协调作用,克服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部门利益化倾向。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及时清理废止不符合科学发展和市场经济规律、有碍公平公正的规范性文件。各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于2014年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健全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增强评估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客观性,提升社会矛盾源头治理能力。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序化解行政争议。强化信访工作逐级负责制和属地管理责任,完善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机制。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履行地方行政首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把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促进有条件、基础较好的地区和部门加快推进。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力量,确保人员编制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加强依法行政的宣传、理论研究和信息工作,营造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社会氛围。
   《意见》要求,全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全面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着力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着力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着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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