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贫困大学生救助实施方案》解读
贫困家庭孩子上学问题,不但已经成为一个家长揪心、学校担心、学生忧心的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而且成为制约社会文明进步的“瓶颈”。为进一步做好全州教育救助工作,避免出现多头救助或信息不畅通导致得不到及时救助等现象,确保救助公开、公平实施,切实帮助困难家庭子女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解决上大学难问题,近期我州制定出台了《甘孜州贫困大学生救助实施方案》。该方案传递了哪些信息?有哪些亮点?
以政府资助为主,社会参与救助为辅
《方案》明确,政府资助按照现行国家和省州政策文件,对贫困家庭本专科生(含高职)进行资助。在此基础上,统筹州县有关部门及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筹措的助学金,作为对政府资助的补充。
救助对象明确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及其他需要特殊救助的困难家庭大学生
《方案》规定,具备以下三类情况之一的困难家庭大学生均给予救助:一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二是城乡孤残等特殊供养人员以及被各级工会列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的特困职工家庭在校大学生;三是因不可抗拒因素致贫的家庭、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致贫的家庭等需要给予特殊救助的在校大学生。在救助对象上,更加精准。
《方案》中也明确,国防生、免费师范生、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因已享受了国家免学费、补助生活费和住宿费等优惠政策,不再重复给予资助。同时,已享受其他社会捐资助学的大学生也不再重复给予一次性资助。
州县统筹,精准帮扶,突出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上学难问题
今年起,对困难家庭大学生的救助不再是“撒胡椒面”式给予资助,而是体现精准帮扶,重点突出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救助,并且救助标准相对统一。其中: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生(含高职)可以受到两项资助:一项是州本级资助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对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本专科(含高职)在升学当年按高职到重本不同学历层次分别给予每生500-5000元的一次性资助;第二项政策是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的学费资助和2000元的生活补助,连续资助到学业结束。这样的话,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升学当年,按就读的学历层次最高的(一本院校学生)可拿到9000元政府资助金,最低的(高职院校学生)也能拿到4500元的资助金,并且在之后的几年就读期间,每年都还可拿到4000元资助金。
除对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进行资助外,对2016年秋季前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生也进行一定救助,一是由扶贫移民部门牵头实施的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就读全日制普通专科、全日制高职院校的,每生每年可给予贫困家庭1500元补助;二是统筹其他部门资金,实施社会救助,具体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根据当年的资金筹措情况确定。根据2016年资金筹措情况,其中一部分已有明确助学对象的助学金主要用于对新升入本科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救助,救助标准为每生5000元;另一部分可以统筹使用的助学资金主要用于救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本专科生(即现有的大二、大三、大四学生),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本科生每生可资助3000元,专科生(含高职)每生可资助1000元。社会救助原则上按照教育部门统筹,相关部门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救助范围具体组织实施,做到不漏不误。也就是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即大二、大三、大四)每生能得到3000元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普通专科生、全日制高职生在申请雨露计划补助1500元后,再加上社会救助补助的1000元,每生也能得到2500元的助学金。
另外,各县(市)教育局、扶贫移民局、总工会、团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单位也通过积极筹措助学金,加大对贫困大学生的救助力度,最高救助标准原则为每生每年3000元。
简化审核程序,尽量方便学生和家长
按不同资助政策文件的要求,总体上分为三类进行申请审核。一是申请州本级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一次性资助和州总工会、州慈善总会、团州委等部门新生一次性资助的,继续按原流程进行申请审核;二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在校生申请每生每期500 生活补助、新入学本专科生申请每生每年2000元学费资助和2000元生活费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全日制普通专科、全日制高职院校申请雨露计划1500元补助的,全部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网和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实名在线注册、申请、审核。也就是说,学生在家里或学校即可上网提交申请,既节省了申请审核时间,又避免了学生和家长反复跑路的情况;三是对2016年秋季前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本专科生,不需再走审批流程,按州县扶贫移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本专科学生数据和名单直接以打卡或现金方式兑现到受助学生或家长手中。
鼓励困难家庭大学生积极申请助学贷款
鼓励和支持困难家庭在校本专科生(含高职)通过申请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并且是“愿贷尽贷”。按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本专科生(含高职)可根据实际学费及住宿费缴纳情况在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8000元的助学贷款,研究生可在就读高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12000元的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是由国家财政补贴,学生在毕业后再按贷款合同逐年归还贷款本金及离校后贷款产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