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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玻璃栈道遇冷值得深思

甘孜日报    2019年11月04日

     只有将玻璃栈道作为景区游览的有益补充和有机结合,以此拓展游览空间、优化游览体验,才是玻璃栈道及同类项目正确的打开方式

     ◎王金伟 余得光

      从张家界天门山玻璃栈道走红开始,轰轰烈烈的“玻璃栈道”建设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展开。无论是山峰还是河谷、海滨还是湖畔,都不难发现玻璃栈道、玻璃吊桥以及玻璃观景台的影子,这俨然已经成为景区吸引客流的制胜秘诀。在一些新开发的景区,尤其是山岳(山地)型景区,玻璃栈道更是成了“标配”。然而,今年国庆假期,曾经人潮涌动的玻璃栈道遇冷,这一现象值得深思。

     作为一个“舶来品”,玻璃栈道出现伊始并不是作为景区的旅游附属品,而是承担着城市观景平台的功用。世界上第一个玻璃步道是修建于1994年的加拿大国家电视塔,游客可以从约342米高空俯瞰多伦多美景。在日本东京晴空塔和我国上海金茂大厦88层观光厅也有类似的游览体验项目。后来,玻璃栈道所带来的极致观景视角与刺激的体验,使其在自然景区找到落脚点。看似仅仅是栈道铺设材料的简单替换,却产生了出人意料的体验效果。张家界天门山和涞源白石山玻璃栈道的大获成功,刺激了同类山岳型景区前赴后继地上马此类项目。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超过250条玻璃栈道、玻璃吊桥、玻璃观景台在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数量的激增也带来一系列问题,同时对管理方提出了新的挑战。少数意外事故所引发的关于玻璃栈道安全问题的讨论时常见诸报端,关于制订玻璃栈道建设标准规范的呼声也日趋增多。然而,在建设标准缺失、监管主体不明确的背景下,玻璃栈道建设市场似乎走入了一个监管的“真空地带”。

     综合来看,玻璃栈道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建设标准的缺失。尽管在2018年已有河北省地方性技术标准发布实施的先例,但是目前尚未出台国家层面与行业层面的相关标准。在建设和监管标准缺失的情形下开展的建设活动,势必存在安全隐患。二是监管主体的缺位。玻璃栈道兼具观光、交通与游览体验多种功能属性,其属性的多样性提升了监管的复杂度。与之相关的文化和旅游、住建、质监和安监等部门都负有监管职责,而在联合监管过程中,监管主体不明确容易使玻璃栈道成为“烫手的山芋”,进而导致监管缺位。同时,监管层面的复杂性使得部分旅游主管部门直接叫停玻璃栈道及类似项目建设,这种“因噎废食”的举措很有可能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三是产品本体的缺陷。由特种钢化玻璃与钢架支撑结构组成的玻璃栈道这一产品原本并非为景区而生,因而在山岳型景区玻璃栈道的施工过程中,玻璃栈道钢结构的外力作用对山体本身的影响不容忽视。这一点从张家界天门山玻璃栈道发生的落石伤人事件就可见一斑。

      任何一个新事物的产生与发展都需要经历规范化的过程,“因噎废食”绝非良策。对于政府监管方而言,应当加快推进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制定,明确监管主体;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管机制,增强景区玻璃栈道风险预防及安全保障举措,完善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方能引导以玻璃栈道为代表的新兴游乐项目实现安全有序规范化发展。对于景区运营方来说,在风口面前应保持冷静,不盲目跟风;同时,根据景区自身情况和特色,选择适合的旅游体验项目,而不是把玻璃栈道视为使景区“起死回生”的“万金油”。只有将玻璃栈道作为景区游览的有益补充和有机结合,以此拓展游览空间、优化游览体验,才是玻璃栈道及同类项目正确的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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