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生活的现实图谱
《甘孜日报》 2015年12月07日
——马建华小说《河畔人家》背景与人物解读
■欧阳美书
出生于城市一代的小资,在阅读《河畔人家》时,可能会面临时空转换的障碍。“他们怎么能那样啊?”“乡村中有那样的人么?”极有可能是小资们将要产生的疑问。而笔者是幸运的,笔者出生、生长于农村,后来虽然跳出农门,但根还在农村。因此,笔者在阅读作家马建华的《河畔人家》时,不但没有产生上面的那些疑问,反而还觉得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犹如邻居张三李四一般,正向笔者真诚地微笑。
不但颇有商业头脑,经历坎坷的小说主角刘希海(二莽)和他善良漂亮的妻子李晓晓在向笔者真诚地微笑,大反派王大怀、乡村泼妇申维淑、强奸犯高成兵都在向笔者真诚地微笑,如果笔者稍露颇有闲暇的信息,他们会热情地拉上我去喝二两,然后在很长的日子里对这次喝酒津津乐道,并极有可能由此在乡间上演十个八个的故事版本。
这就是乡村的现实。这就是马建华先生在《河畔人家》中描绘的乡村现实图谱。传统的乡村民众,他们虽然在内部斗得头颅飙血、腰肌劳损,但对于比他们高一个世界层次的官员、文化人(中学教师以上),骨子里面有一种仰慕、崇敬。在他们的思维里,与官员接触可沾官气,与文化人接触可沾文气,并且还包含着诸多可能的现实利益。
但是,昨天在一桌吃酒,并不妨碍他们今天又开始血腥的内部争斗!更不会妨碍他们明天拿起扁担锄头,一致对付邻村、邻乡的想抢占他们利益的恶邻。于是,我们每年都从媒体上看到了大量的争宅基地,争水源,争道路,争土地,争矿山,争草场,甚至仅因东家长西家短而大量流血伤亡的新闻。
这是华夏数千年来的农耕文明所带来的本位主义以及极端个人主义的恶果。百十年前,中国乡村还保持着最基本的伦理和秩序。但是,数十年前的那一场“造反有理”,将乡村伦理中最后一丝温情默默的面纱给撕掉了。从那个“造反有理”年代尝到甜头的王大怀们,而又恰恰遇到农村“包产到户”、官府权威退避的大好时机,很顺理成章地继承了乡村的政治遗产和话语权。
王大怀小学文凭,早年是“杨柳公社农技员”,属于临时聘用人员,后来虽然有其妻申维淑自荐枕席而成了正式人员,但王大怀也只属于农村乡镇“八大员”之一。不过,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王大怀在这期间认识了一个八杆子都打不着的亲戚“表叔”,时任县委书记王礼贤,由此,王大怀开始发迹,农技站站长、花岗石厂厂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乡党委书记。王大怀之所以能够脱颖而出,在于他能够“审时度势”,政治敏感性强,善于揣摩领导心思、溜须拍马。
如果仅仅是这样,王大怀或许还难以在乡村立起形象,立住阵脚。有乡镇干部总结乡村政治,说城市那种有阴谋有想法埋在肚皮里的文雅做法根本不行,要在乡村立足必须立威,必须粗暴必须狠辣。而王大怀的妻子申维淑和侄子高成兵便成了王大怀立威的打手,刘希海的大哥大莽在乡上开小车,坚持原则没给王大怀私人用车,王大怀便怀恨在心,与高成兵密谋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大莽,致其重伤住院。虽然人人都知道大莽被打与王大怀、高成兵有关,但法律因为证据不足却拿王大怀与高成兵没有丝毫办法,于是,逍遥法外的王大怀及其打手高成兵的威望与形象顿时高涨。
我们有很多人善良地以为中国的乡村政治已经进入了民主政治,因为现在有了“村民自治委员会”,但真正深入乡村考察,起作用的并不是所谓的民主政治,而是“强者政治”,谁强谁就是乡村的主宰。实际上,近年推行的“能人治村”换个说法也叫“强者治村”。
如果说王大怀在某些时候还能拉大旗作虎皮,偶尔行事能挠到上面的痒处,但王大怀的妻子申维淑以乡村伦理来看,却是“百分之百”的恶人——随时都是一副泼妇的嘴脸,副乡长的爱人因为进城买了一条项链,她看不惯人家,不但说其“穿得像青楼女子”,更是大打出手,迫使该副乡长只得转调他乡;她散布谣言,让二莽和李晓晓一家最后弄得个妻离子散,二莽不得不逃离家乡以避开祸乱;她讹诈山民,以三片屋瓦敲诈山民三百大元,气得山民只能以一拖拉机玉米相抵,甚至派出所出面调解都没有效果。但是,这样的恶人在杨柳镇上却活得愈来愈滋润,乡民们只有暗地里咒她“不得好死!”
高成兵“生性暴戾,对父母不恭不敬,好吃懒做,有时还对父母拳脚相加,忤逆不道……”曾因强奸罪被判刑五年。但是,高成兵回村之后,因为其“勇武”,被王大怀看上了。于是,王大怀在村里运作一番,高成兵摇身一变,竟然成了村委会的“高主任”。小说的这一情节,没有农村生活经历的人可能以为过于虚构,然而,笔者以为这种事情出现在农村是非常有可能的,特别是乡村大门徐徐打开之后,人们崇拜的是能人与强人,而高成兵虽然道德极端低下,但在某些方面,在乡村中也会被看成是“强人”形象。事实上,在落后的农村,犯过法,坐过牢的人,常常被人当成崇拜对象,不管他用什么手段,只要能来事的,能来钱的,都是能人。
刘希海,刘二莽,是马建华先生着力塑造的一个具有时代特征的乡村人物,他最早跟着父亲刘树勋在公社杀猪卖肉,后来自己走村串户买猪杀猪,属于最早一批尝到了市场经济甜头的人,后来,他又当剃头匠、倒卖山货等,赚得了第一桶金。然而,品性善良相对具有“商业道德”的刘希海,不敌时代大潮,有人利用修电站拆迁机会,一夜之间便能挣数万十数万元。所以,刘希海混得愈来愈差,妻子离家出走,女儿在城里受骗,自己也去远方城市打工搬家运货为生,最后还沦为了“算命先生”,靠一张嘴骗人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
刘希海及其家人,代表了中国乡村最后一点纯真,一点善良,一点传统的伦理,但是,刘希海及其家人的命运,却是“一曲悲歌”!这让读者在产生深深同情的同时,又深感无奈:为什么好人没有好报?为什么让我们魂牵梦萦的乡村却是这样一幅让人难受的图景?
或许,这正是作家马建华要达到的效果。近年,网上时有大咖或精英人物在回忆乡村怎么怎么,乡愁怎么怎么,民国的乡绅又怎么怎么,就本质而言,最浪漫最温情的乡村生活,也就是自耕农或小地主的那种小资情调的生活,家里略有余粮,小有资产,生活有所保障,农时耕种,闲时吟诗作赋而已。然而,中国数千年的乡村现实已经证明,精英们鼓吹的这种生活,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即使存在,也是以更多的人衣不遮体、食不果腹为代价的。一言以蔽之,传统的美好的乡村生活是不存在的,是靠不住的,仅仅是某些人幻想的乌托邦罢了。
而作家马建华着笔于乡村,或许正是基于这样的判断,并在这一判断的基础上,给出了大胆的暗示:乡村生活的真正出路,在于没有乡村!农民的未来之路,在于不当农民!而传统的乡村伦理,也必将被现代城市生活伦理所取代。
笔者得出这样的结论,并不是自我臆想,而是有其根据。二莽的女儿春梅在受骗后,主动融入城市生活,并获得或极有可能获得来自于一个城市年轻官员的真爱,这预示着前半段的乡村生活不堪回首,但未来城市的日子却阳光灿烂。
至此,作家马建华写了一部好小说。
只是,马建华为了某种需要不得不再灿烂几段:二莽和李晓晓和好如初,生意兴隆,幸福甜蜜,王大怀被纪委请去喝茶最后入狱,高成兵受到牵连,所有人从中得到了感悟和升华。但笔者要说,这样的结局于生活中并不存在,譬如,你年轻时本来拥有一切,但一场灾难剥夺了你的妻子儿女,到了晚年的时候,又有人将你失去的妻子儿女送了回来,难道,你的一生就幸福了吗?
美好在于平常,美好在于日日夜夜,而不在于结局。作家应该肯定的,是那种可以预期的幸福,逻辑状态下的幸福,而不是善恶报应之下的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