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0年08月27日
◎施雨桐
中国有句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学校、一个家庭来说十分重要。说到“法”大家都应该不陌生,我们生活在法制社会里,作为少年的我们就更应该知法、学法、守法、用法。
龚老师总是说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的未来,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是老师们的重任。为此我班多次召开以“弘扬宪法精神,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班队活动。在第一堂的班队会上,龚老师以提问的方式导入,“孩子们你们知道我国第一个宪法日的时间吗?大家可以讨论哦。”三分钟,四分钟,五分钟……同学们你看看我,我瞅瞅你,没有一个举手回答老师的提问,龚老师笑呵呵的说道:“孩子们,你们平时也应多看看新闻,多关注一下时事新闻,答案就是2014年12月4日,记住哟。”大家整整齐齐答道:“记住了!”紧接着给我们强调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告诉我们宪法的机构,又给我们用图片的形式展示了马加爵的狱中“忏悔书”,用资料的形式给我们展示了学校欺凌、拐卖儿童、闯红绿灯等事件。结尾之际,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还学唱《宪法,我想对您说》,“您赋予我们公民的权利,维系人们合法权益,您是人民的护身符……”歌声在教室久久地回荡。
叮铃铃!下课铃声响起,龚老师再三叮嘱,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地方,我们都是这个大家庭其中的一员,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我们都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整节课我们都很认真的听讲,老师讲的内容太精彩了。一节形式多样的班队课为后面宪法班队课奠定基础,让我们对宪法有了更深的认识,知道了宪法的重要性。宪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
一位名人说过“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社会中的“法”,像帆,像灯,像保护层。法律是不能侵犯的,我认为,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就应该从小学习宪法、认识宪法,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平时要多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应该有这些行为:旷课、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等等,我希望大家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懂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争当一名法律的小卫士!
最后我想告诉大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因为法就在我们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