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网 2017年07月17日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陈松)7月16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的《四川省级政务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获悉, 为加强四川省级政务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管理,促进全省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我省明确省级政务云平台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维”模式建设运营,政府向云服务商购买云平台运行所需的基础设施服务和各类公共服务,云服务商负责提供服务并实施运维保障。
该“管理办法”明确,全省政府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云平台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总体规划,审议重大决策,协调解决重要问题,推动业务应用迁移上云。
同时,省级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独立的机房或数据中心,已建成的非涉密信息系统应逐步迁移到云平台,新建的非涉密信息系统应基于云平台规划部署。使用单位要使用云平台时,需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提出使用申请,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使用。对新建信息系统,由使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信息系统项目立项批文和建设方案。
领导小组负责对省级政府部门信息系统在云平台上的整合共享情况、云资源使用效率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考核,结果作为省级部门电子政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管理办法”还明确,领导小组负责对省级政府部门信息系统在云平台上的整合共享情况、云资源使用效率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考核,结果作为省级部门电子政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