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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民生新规明起实施 外卖须有实体店

本站原创    2018年01月01日

  随着2017年接近尾声,2018年即将到来,一大批新的法律法规也将落地实施,其中内容涵盖环境保护、医疗、户籍等方方面面,与你我生活息息相关!赶快与小编一起来看看,自2018年1月1日起有哪些新规将会影响你我的生活?

  2018年1月1日起将开征环保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主席令第61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新《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环保条例共七章九十二条,根据四川省实际,突出四川特色,尤其加大了对各类环保违法行为的惩处及追责力度,回应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力求用最严密的法规制度,为推进四川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最坚强的法治保障。《条例》从加强政府监督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突出全方位防治环境污染,强化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从严惩处环境违法行为等多方面进行了制度规范。

  四川省管公立医院从明年1月起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近日,省发改委、省卫计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推进省管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结构性调整的通知》,对19所省管公立医院、成都军区总医院、解放军第四五二医院等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新的价格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调整将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类项目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的部分综合医疗服务类、医技诊疗类、临床诊疗、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成都户籍制度改革新政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成都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1+2”户籍制度,即《成都市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和《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成都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工作,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来蓉人员,可以申请积分入户,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 

  车辆购置税将由7.5%恢复到10%

  自2018年1月1日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1.6L及以下排量汽车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目前车购税的计算方式是:汽车销售发票价格÷1.17×10%=应缴纳车辆购置税。 

  导游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强迫游客购物

  11月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导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导游执业的许可、管理、保障与激励、罚则等作了明确规定,《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导游应当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并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旅游者有权要求导游展示电子导游证和导游身份标识。《办法》明确,导游执业过程中不得出现擅自变更行程、诱骗或强迫消费、向游客索取小费等十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并在《办法》罚则部分对违反导游执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都:2018年1月1日起将停止征收“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

  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的通告,决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已缴纳2018年及以后年度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的机动车所有人,按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公共图书馆法:这四类服务全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是国家层面公共文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律,其中涉及的公共图书馆服务、建设等举措引发关注,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运行、服务、管理和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尤其是在免费服务方面,提到了四类:分别是文献信息查询、借阅;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2018年1月22日起 成都汽车尾号限行范围扩大至绕城内

  成都限行范围扩大了!从2018年1月22日起,工作日7:30至20:00,成都尾号限行区域扩大到绕城高速(不含)以内所有道路。限行车辆包括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尾号限行”规则不变。 

   2018年1月1日起 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

  日前,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发布了《2018年关税调整方案》,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取消废镁砖、废钢渣、废矿渣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和出口情况变化,将取消钢材、绿泥石等产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三元复合肥、磷灰石、煤焦油、木片、硅铬铁、钢坯等产品的出口关税。

  网络餐饮新规:外卖商户应有实体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共46条,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履行公示信息、制定和实施原料控制、严格加工过程控制、定期维护设施设备等义务。办法还对送餐人员和送餐过程提出要求,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送餐单位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2018年起增值税发票代码增至12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4号),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满足纳税人发票使用需要,2018年1月1日起,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

  成都地铁出台票价优惠方案 月持卡超过200元6折优惠

  成都地铁票价优惠政策出炉,从2018年1月1日起,持卡实际消费累计金额未超过200元时,给予基本票价9折优惠;超过200元之后,自下一次乘车时起,给予基本票价6折优惠;超过400元之后,自下一次乘车时起,恢复基本票价9折优惠。

  新《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6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法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修改后的法律增加了河长制的相关内容。

  新修改的法律规定,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中小企业促进法: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2017年9月1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下简称新促进法)正式颁布,并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据了解,新促进法是在2003年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反不正当竞争法:鼓励保护市场竞争加强互联网领域规制

  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针对当前市场竞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规则,相关规定更加明确、具体、便于操作,并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够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有利于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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