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18年01月03日
本网讯(李丹)省民政厅近日下发《四川省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启动全省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到2020年底前,我省试点地区将实现遗体接运、存放(冷藏)、火化、低价位骨灰盒提供、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全免费。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安葬(放)骨灰实现低偿服务或无偿服务,农村散埋乱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火化率得到明显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全面普及。
据了解,全省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分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和省级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统称试点地区)。眉山市、德阳市广汉市、广安市前锋区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除甘孜州、阿坝州和已纳入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的地区外,其余16个市(州)须确定1个县(市、区),或全市(州)行政区域为省级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
根据要求,试点地区将在对现有殡葬服务设施进行统筹整合、升级改造的同时,规划布局新建一批殡葬服务设施,做到每个县级城市有1个殡仪馆、1个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每个乡(镇)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新建、迁建、扩建规模,引导其向可循环使用的节地生态、立体式骨灰处理方式上转移。免除遗体接运、存放(冷藏)、火化、骨灰盒提供(200元以内)、骨灰寄存(1年以内)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