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 2018年01月24日
本网讯(记者 陈松)记者1月22日从省纪委获悉,我省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新鲜出炉,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指数达85.87,同比上升1.06。自 2011年我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以来,满意指数实现11连升。在全省21个市州中,自贡市、攀枝花市、巴中市满意指数排名前三甲。
本次评价是2017年省委省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机制进行完善,对民意调查工作进行优化调整后的第一次评价。去年,我省将每年两次调查调整为一次,有效样本从以前平均每个县(市、区)200个增加到300个,二级指标从15个整合为12个。
从评价结果来看,全省满意指数大幅上升。11个二级指标的满意指数上升(含整合指标),“预防腐败举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转变的成效”“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3个二级指标满意指数上升最多,“这与我省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高度契合。”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全省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分别增长88.5%、78.9%。
从评价结果分析,群众对“蝇贪”的感受更加强烈,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状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本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将纳入对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2017年度落实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内容,占比不少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