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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前基本完成为贫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

四川日报    2018年05月22日

      代缴对象: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

  代缴标准:最低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

  本网讯(刘春华)6月底前,我省将基本实现政府为贫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全覆盖,目前全省各级社保机构正在开展“社会保险扶贫百日攻坚”行动,以确保上述目标实现。这是记者5月21日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的。

  省社保局参保登记及权益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减轻贫困人口参保缴费负担,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我省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今年初,我省已将此项工作列入《2018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各级财政部门安排了4.91亿元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确保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

  为了确保代缴人员信息真实可靠,省人社厅与省民政厅、省扶贫移民局签订了数据交换协议,建立了数据共享和定期比对机制,以此确定16至59周岁符合政府代缴条件的,以及60周岁以上应覆盖的贫困人员名单。

  “我们把省级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与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低保户数据进行比对,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确保每笔代缴费用在该用的人身上。”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还建立健全了贫困家庭基础信息更新机制,做到社会保险扶贫信息更新及时、动态管理。

  为确保6月底前基本实现贫困人员政府代缴养老保险全覆盖,我省各级社保机构正在开展“社会保险扶贫百日攻坚”行动,对贫困人员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实行重点目标管理,建立工作台账,确保落实到位。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扶贫政策不落实、工作目标完成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及时纠正。

  政府为贫困群众代缴社会保险,也提升了其脱贫信心。“政府为我们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减轻了我们的负担,我们更应该自力更生努力脱贫。”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狮象村的唐太彬说。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将充分发挥现行社会保险政策作用,引导、支持和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及其他社会成员参加社会保险,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助力参保贫困人员精准脱贫。同时,避免其他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原因陷入贫困,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延伸阅读

  减轻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还有这些好招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有效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医疗费用负担,避免因病赤贫,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地方政府按各统筹地区最低档次缴费标准全额代缴。对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地根据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资助参保。

  工伤等其他社会保险对用工方式灵活、流动性大、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相对集中的行业,探索按项目等方式参加工伤保险,切实保障建筑施工项目所用贫困劳动力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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