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8年05月31日
本网讯 连日来,我州把环保督察问题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认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切实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狠抓部署落实。要求18个县(市)和涉及整改任务的27个州级部门,编制好本地、本部门整改实施方案。在州整改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目前,18个县(市)、27个部门整改实施方案按“清单制+责任制”已编制完成,分别通过了各县(市)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查通过,并报州环保督察整改办备案。全州“1+1+18+27”整改体系初步建立。
强化督查督导。3月5日至3月14日、5月5日至5月18日两个时段,以现场检查、查看资料和会议座谈等方式对各县(市)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场检查点位62个、查阅资料20份、召开座谈会11次。要求地方党委、政府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完成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开展问题排查。坚持问题导向,对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屠宰场、公路建设、水电站建设、砂石开采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俄初山顶采石场植被恢复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点位62个,发现问题86个,发出专项督办函16份,要求地方政府切实加大环境问题整改力度,提高本地区生态环境质量。
推进能力建设。对各县(市)环保执法业务用房建设、挪用执法车辆和执法编制情况全面清理。目前,3辆挪用执法车已退回,挪用的6名编制也要求退回,对业务用房不达标的1个县要求按标准建设。另外还对各县(市)落实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经费落实情况、方案编制情况、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确保污普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州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