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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启动“水美新村”建设 首批选择300个试点

四川日报    2018年06月05日

   本网讯(王成栋)围绕水利基础设施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及水利改革创新三大任务,促进水惠民生、水兴产业、水美乡村和水增活力,近日,省水利厅正式印发《关于开展“水美新村”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首批启动300个“水美新村”试点。

  建设目标上,主要涉及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水生态建设、涉水改革四个指标。饮水安全方面,试点村饮水安全覆盖供水入户率100%,集中供水率85%以上,形成城乡统筹、等标同质的供水保障体系;工程运管上,已建水利工程运行良好率不低于85%,且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灌溉水利用系数不得低于0.5,灌溉保证率达到85%以上,节水灌溉覆盖面不低于50%;水生态建设方面,村内水系水质功能性达标,水体连通、无黑臭水体,无水面垃圾和污染物,水土流失得到遏制;涉水改革主要集中在产权制度和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层面。具体而言,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登记确权颁证率100%,全面落实管护经费和责任,试点村要落实水权制度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措施。

  为达成目标,《通知》要求,在试点建设期间,各地要继续实施巩固提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即:寻找稳定或备用水源,提高制水工艺和标准。同时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广节水灌溉,实施水肥一体化,以节约用水、减轻面源污染。此外,还要尽快落实农业用水权,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等,促进农业节水和促农增收。

  申报流程和时间表上,根据《通知》,每个县入围首批“水美新村”的试点村,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同时,试点村将优先在贫困村和幸福美丽新村中选取,已达到“水美新村”标准的村将不作为本次建设试点。

  时间安排上,6月上旬前,四川将完成各县(市、区)的试点申报工作。申报完成至10月之前,将为各村的建设时间。11月底前,我省将会完成首批试点的建设验收工作。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完成巴中、攀枝花等市州的申报工作。

  对于试点期间的资金筹措问题,《通知》明确,各试点村所在的县(区、市)要统筹使用现有涉农资金。同时采取资金整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补足资金缺口。

  “我们把‘水美新村’建设试点当成水利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抓手。”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透露,此前摸底发现,我省乡村不同程度存在水利基础相对薄弱、重建设轻管理、重工程轻生态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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