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18年07月10日
本网讯(吴浩)省委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对我省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宣讲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按照部署,我省已组建省委宣讲团,分为10个宣讲分团,将于7月上旬至8月初深入县(市、区)和基层单位开展宣讲。
按照通知要求,宣讲团将重点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十个指明”的根本要求,引导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指导治蜀兴川实践的强大思想武器,坚定用以统领四川各项工作。重点宣讲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两个《决定》主要精神, 准确把握新时代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战略谋划,一张蓝图绘到底,重整行装再出发,确保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巴蜀大地落地落实。
宣讲工作将分省、市(州)、县(市、区)等层级和机关、企业、高校等系统进行,实现全省范围尤其是党员干部全覆盖。宣讲方式包括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宣讲、组织省委宣讲团开展宣讲、组织各市(州)开展宣讲、组织基层开展丰富多彩的宣讲活动等。
省委宣讲团10个宣讲分团成员由全会文件起草组成员、参与22个重点调研课题的省直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学者组成。各分团分别有1名省直部门负责同志、3名专家学者和1名联络员,他们主要深入县(市、区)和基层单位开展宣讲。
省委宣讲团宣讲未覆盖的县(市、区),由市(州)统筹安排市级领导开展宣讲,总体上实现县(市、区)全覆盖、不重复。基层宣讲活动方面,将精心抽调第一书记、选调生、大学生、“土专家”“田秀才”“新乡贤”、致富能手、先进典型等,组建多种形式的宣讲小分队,扩大宣讲覆盖面,增强宣讲吸引力和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