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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有序推进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甘孜日报    2018年07月16日

打造阳光廉洁低保 切实为群众谋福利

本网讯 助学保、助老保、政策保、平均保、指标保、拆户保、轮流保……针对低保领域存在的乱象,今年,国家、省、州民政系统相继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县(市)将此项工作纳入今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范围,并在今后三年中持续开展,州委书记刘成鸣要求全州民政系统开展低保对象大清理、低保标准大复核、机制大完善。7月13日,全州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推进现场会在泸定县召开。

州政府副州长何康林出席会议并讲话。低保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兜底举措和最后一道防线。何康林要求各县(市)坚决筑牢低保兜底保障底线、切实改进民政系统工作作风、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建立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各县(市)要紧密结合“全国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民政干部职工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专项整治”“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清理核查城乡低保对象,严肃查处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健全完善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审核审批、动态管理、近亲属备案等关键环节的规范制度,全面提升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解决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何康林强调,各县(市)政府要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认真组织调研如何规范完善低保管理长效机制,在清理阶段注重收集问题;在整治阶段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要注重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自下而上收集并提炼破解问题的经验做法,专题研究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基层民政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践行求真务实为民清廉的工作作风,主动做好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形成帮助贫困群众协调互补的制度合力,发挥城乡低保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最困难的群众能够政策性脱贫。要全面提升全州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努力打造工作程序规范、对象认定精准、动态管理有效、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低保、廉洁低保。

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将于9月30日前完成清理整治,11月30日前完成总结整改。

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社会救助处处长何晓明、一级主任科员张剑到会作业务指导。泸定、康定、丹巴、理塘作交流发言。

州纪委派驻纪检组、州发改委、州审计局、州财政局、州扶贫移民局、各县(市)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市)长、民政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还实地观摩了泸定县德威乡、冷碛镇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

记者 马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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