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19年01月31日
本网讯(徐登林)“尽管处分解除,但教训深刻。”1月28日,甘孜州康定市姑咱镇下瓦斯村两委办公室,为期一年的处分被解除,该村党支部书记李西安向村民诚恳反思。
2018年,甘孜州委办公室和州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甘孜州脱贫攻坚问责暂行办法》。根据《办法》,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深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措施不力、成效较差;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使用不规范;脱贫攻坚工作纪律执行不严、作风不实等五方面的32种情形都将被问责。《办法》还约定了六种从重处理的情况,即严重失职、渎职的;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干扰阻碍或不配合问责调查的等。
2014年,下瓦斯村在开展建档立卡工作中,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户农户纳入贫困户建档立卡,且2015年仍未按“八个比对、六个清退”要求核实清退。为此,该村党支部书记李西安和村主任于2018年1月,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5月,石渠县民政局副局长张某某违反低保申报程序,违规将姨姐巴某某一家2人纳入该县真达乡低保,违规享受农村低保共计6720元。2017年7月张某某又违规将其妻珠某某的亲戚一家3口住进县中心敬老院。2018年9月,张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资金已追缴。
据悉,《办法》出台以来,甘孜州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00件374人;甘孜州委组织部召回处理第一书记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