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9年02月28日
本网讯 “三定”规定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是部门履职的法定依据,也是机构编制管理的根本遵循。“三定”规定的制定是机构改革的核心任务和关键环节。为确保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2月25日,我州州级部门“三定”规定工作培训会在康定召开,会上州委编办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就州级部门“三定”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了专题讲解、培训和指导。
会后,各部门将根据州委编办制定的“三定”规定模板、机构编制职数框架研究起草“三定”规定(草案),于3月10日前报州委编办,由州委编办对各部门报送的“三定”规定(草案)进行审核并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统一分批报州机改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于3月31日前由州委办印发州委部门“三定”规定,州政府办印发州政府部门“三定”规定。
州委各部委、州级各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近200人参加培训。
见习记者 包小玉 实习记者 邓方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