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19年05月27日
本网讯(寇敏芳)《四川省村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和《关于做好村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已正式下发,标志着我省村规划编制工作启动。这是记者日前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的。
此次规划编制将对原村庄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乡村规划进行整合,实现“多规合一”。统筹安排村域生态保护、耕地保护、产业发展、文化传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村居民点等各类空间,明确农村居民点类型、确定建设用地规模。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村规划将结合当地自然生态、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和用地适宜性的实际,研究制定村发展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落实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林地、湿地等控制性目标,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和主导产业,突出村域农贸、旅游或各类种植养殖业的不同特色。
《通知》明确,村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要强化对村规划工作的领导,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单独编制或连片编制方式推进村规划编制工作。鼓励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农村居民点分类体系,开展有针对性的村规划编制工作。
为保持规划弹性,我省探索创新规划“留白”机制。即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用地,可暂不明确用地性质,在规划中暂予“留白”,允许各地在村规划中预留一定比例建设用地机动指标,要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明确机动指标使用规则,在建设项目审批时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