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9年10月08日
2019年8月28日在甘孜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甘孜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何康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查。
根据州委、州政府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州审计局组织对2018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自去年8月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以来,全州审计机关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全州总体工作格局,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狠抓审计理念和方式方法创新,拓展审计广度深度,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督查督办要求,增强审计监督效能,大力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年来,全州审计机关共开展审计项目371个,发现问题金额120156万元,促进增收节支6792万元,核减政府建设项目投资10022万元,提出审计建议并被采纳1252条,向有关部门移送违规违纪案件线索112件。
审计情况表明,2018年度,全州各级各部门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州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纵深推进改革创新、全力奋战脱贫攻坚、加快优化经济结构、全面提升社会事业、大力释放发展活力,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发展趋势向好。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动态调整、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甘孜州2018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优化营商环境。
——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支出得到保障。清理规范州、县财政分享和支出挂钩政策,完善州与县(市)税收分享办法,首次实现州级预算单位和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9.75%、22.49%,支出更多向三农、民生等领域倾斜。
——三大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重点任务进展顺利。制定《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筹集安排全州扶贫资金170.46亿元,确保2018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当年减少贫困人口49807人。争取地方专项债券和统筹国家重点生态等各类补助资金4.97亿元,用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修复。
——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有效整改,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县(市)、部门和单位持续开展整改、加强管理、完善制度,防患于未然。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金额2.65亿元,完善相关制度31项。
一、州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州级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草案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无预算安排资金用于部分项目建设,致部分额度结余和结转无资金保障。二是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上级专项资金270237.34万元和代编预算资金33799.70万元。三是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未严格要求部门细化项目支出预算,未设立统一的项目库。
(二)相关制度不够健全,预算执行有待强化。一是“六大战略”财政奖补办法不完善或执行不严格,个别奖补事项审核标准、依据不够明确。二是新旧办法衔接不到位,2018年和2019年甘孜州水电资源开发惠民补助4546万元滞留财政。三是2018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安排支出中,有10个单位14个项目5578.85万元未发生支出,形成二次沉淀;新增债券资金4060万元形成闲置。四是个别金融机构违规申报获得财政奖补资金71.98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一是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个别单位目标自查不细化、流于形式。二是尚未建立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评价结果运用还不充分。
(四)决算草案编制不够真实准确。一是未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39.56万元。二是将存量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重复列报收支9360.05万元,非税收入、专户利息及捐赠收入等1175.44万元未及时缴库。三是财政结转不真实,账表不一致。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19年,利用大数据平台,首次对61个一级预算部门及65个下属单位进行了数字化审计,并重点对24个单位开展了现场核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8个单位未严格执行一事一结制度、报销凭证中“三单”不齐全、支付接待对象超标准住宿费等。
(二)车辆管理不规范,费用控制不严。个别单位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和企业车辆;费用控制不严,公车运行成本较高;在非定点维修点维修车辆等。
(三)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不合规。9个单位在会议费、培训费中列支其他费用支出53.38万元;个别单位会议费支出依据不充分、虚列培训费。
(四)往来款项核算管理不规范。一是65个单位往来资产三年以上未清理,往来负债两年以上未清理,涉及金额13002.68万元。二是部分单位在往来中核算收入、虚列其他应收款等。
(五)内控制度缺失,审核把关不严。个别单位内部管理不当,存在报销票据与合同明细不符、支出依据不充分、档案资料不完整等,支出的真实性难以核实。
(六)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信息失真。39个单位决算报表数与会计账面数不相符;54个单位随意调整类款级经济科目;80个单位不按规定设置科目名称和编码;92个单位不按规定设置明细科目;个别单位部门决算编制不完整,部分资金脱离财政监管,支出不真实。
此外,个别单位还存在银行账户及存量资金清理不到位;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预算调整率高、执行率低,预算约束力不强等问题。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年来,全州共跟踪审计338个建设项目,抽查581个单位,促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和重点资金到位29228.2万元,促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3516.46万元,促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一是个别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不高,存在较大信用风险;贷款拨备缺口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弱;传统信贷业务发展不足,未有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违规向限制类企业发放贷款以及违规核销贷款等。二是个别州属企业和部门隐性债务数据不准确,存在多报、漏报、无依据填报、基础信息不正确等。
(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一是2县继续收取已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5.72万元。二是4个州级部门和4县(市)5643.64万元涉企保证金未按期返还,7县(市)未建立健全完整清晰的涉企保证金资金台账。三是12县(市)未印发清欠工作方案或建立清欠台账,4个州级单位(企业)和15县(市)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35013.16万元。
(三)“放管服”改革方面。2县投资项目未实现办理一个项目“最多跑一次”,4县政务服务标准化推进不理想,3县尚未推行“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端推送”全程网办业务。
四、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情况
(一)扶贫审计情况。
自2018年7月以来,以“上审下”方式,陆续开展了康定、九龙、得荣、新龙、白玉5县扶贫审计及得荣、巴塘、炉霍3县5个扶贫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基层干部执行政策走样,个别贫困户未能享受政策;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部门间信息不共享、缺乏联动等,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扶贫政策。
二是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资金安全存在风险,效能未有效发挥。2县(市)虚列扶贫资金支出,4县扩大开支范围将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支出,5县(市)相关培训机构、单位、村套取扶贫资金等;3县部分适龄儿童因病因残、打工务农而失学;3县(市)扶贫资金整合流于形式;4县(市)扶贫资金长期结存,未及时发挥效益;2县(市)产业资金扶持民营企业或合作社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效益不佳。
三是扶贫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质量存在隐患。部分建设项目涉嫌以抽签名义直接指定施工单位、未严格按设计和合同约定建设、验收流于形式,导致偷工减料、虚报工程量、多计价款和质量隐患等。
四是东西部扶贫协作及省内对口帮扶资金、项目管理不规范。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州本级和18县(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类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的投资、建设、分配、使用和后续管理等情况。主要问题:一是10县(市)和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个别目标任务未完成。二是4县(市)将非棚户区改造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应改造未改造棚户区住房3149户。三是13县(市)351套公共租赁住房未分配入住,212套建设期超过3年未完工,102套改变用途,91套分配给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家庭,68.79万元租金未收取。四是5县(市)和海螺沟景区管理局15275.11万元建设资金闲置,5879万元中央资金扩大范围使用,12万元违规改变用途。
(三)2018年四川省第十五届少数民族运动会经费收支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经费的预算、筹集及拨付使用情况,对相关单位开展的后勤接待、安全保卫、宣传等工作资料进行了检查,涉及资金1994万元。主要问题:部分支出依据不充分或超范围,灯具采购数量与实际安装数量不符等。
五、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审计情况
开展了2名州级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及3县(市)6名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审计。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一是部分生态项目未得到有效监管,森林资源调查任务逾期未完成。二是未按要求建立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部分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未按期完成。三是个别乡镇未完成减畜任务,新一轮退耕还林343亩成效较差等。
(二)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严格。一是后期监管不到位,个别临时占用项目未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组织验收。二是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已投入运营;14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报批,擅自开工建设。三是个别乡镇未经批准违规征用土地252亩,违规审核同意209户村民建设住房2.36万平方米,违规开发温泉资源,饮用水源监管不到位存在污染风险。
(三)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不到位。一是林地审批跟踪监管不到位,168.20公顷临时用地存在被永久占用风险。二是违规核发取水许可证,未按时限整改完成排污企业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三是违规超核定面积1.9万平方米采挖砂石资源,导致雅砻江河床改道。
(四)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不规范。一是未及时督促征占用单位按更新标准支付国有林地相关补偿费用,初步测算约少收取36854万元。二是未及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175.52万元及水资源费548.19万元,水资源监控能力二期项目未按期完成,已建成一期部分监测点运行稳定性较差。三是个别村违规在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中支付办公费。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开展了俄岗路、雀儿山隧道和榆磨路改建项目投资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桑然路、乡得路和竹二路(斯闸至二龙桥段)等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康东路、泸石路等项目结(决)算审计。主要问题:
(一)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2个项目部分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倒置,且临时用地复垦管理缺失、项目建设严重超期;1个项目未履行项目审批程序、确定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招标;2个项目进度缓慢、未按图施工、设计变更审批滞后等。
(二)工程造价管理不严。施工单位采取多计工程量、未按合同及相关规定计价等方式虚增工程造价情况仍然存在,经对21个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含复核项目6个),核减工程投资10022万元。
(三)原造价审核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经审计复核发现,3家中介机构在对相关工程进行结算审核时,未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导致审计结果存在重大偏差,最高误差率达22.14%。
(四)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有待加强。个别项目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642.98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5838.36万元。
(五)环保措施不到位。个别项目未组织环境保护验收、下辖个别标段临时活动板房至今尚未拆除、未对临时用地进行复垦;6个项目截止目前未取得土地批复,涉及土地14412.5亩;1个项目改建工程临时用地恢复方案未落实。
七、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重点对4户州属企业进行了审计。主要问题:
(一)经营管理方面。一是个别企业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重大国有资产股权投资6219.86万元(目前已出资3619.86万元)出现损失风险;对外投资2000万元未履行相关程序;资金长期闲置产生利息负担114.77万元;电力体制改革划拨资产历史遗留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二是未经报批,自行执行企业年薪制;基本建设项目未按程序报批;未按省州计划足额储备粮油,存在套取财政补贴资金及抵御自然灾害不足的风险。三是应收未收租金和利息收入747.96万元;未及时归还开行贷款致多支出贷款利息109.30万元,造成损失浪费;部分投资长期无收益,且已出现损失风险;部分资产管理不规范。四是确定咨询服务单位未履行招标程序,对代建单位的监管还不到位等。
(二)财务管理方面。个别企业超比例计提职工福利费,现金结算经济往来中,支出票据不合规、依据不充分,债权债务长期挂账未及时进行清理,费用归集冲减不规范等。
八、审计建议
(一)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着力推进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企业群众关切,着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三是培育壮大新动能,进一步提升旅游供给能力,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牧业,构筑优势产业体系。
(二)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一是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二是强化绩效意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改进绩效评价方法,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三是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从源头上解决资金结余沉淀等问题。
(三)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建立完善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金融市场、机构和业务的监管,提高地方金融监管能力。二是加强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促进稳定脱贫和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确保如期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做好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增强相关落实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协同,强化联合督查,健全执法机制,认真落实污染防治责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州委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监督指导下,州级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审计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推进审计全覆盖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州人民政府将自觉接受州人大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在我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新征程中,依法履职、尽责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