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20年01月09日
本网讯(陈婷)提案办理答复之后,由提案者对办理工作进行评价,是每年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流程的环节之一。今年,省政协将对这一环节进行优化,要求提案者对提案办理复文的质量作出明确评价。1月8日,省政协提案委到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上门走访座谈时,透露了上述消息。
此举是针对所有省政协提案而设计的。省政协提案委正在改进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其中将特别增设一项提案办理复文质量评价指标,就是看承办单位的答复是否具有足够针对性。
在提案办理工作中,一些提案承办单位存在“以工作情况通报代替提案办理答复”“答非所问”的现象,受到政协委员“吐槽”。由于以往评价指标比较笼统,提案者在进行综合评价时往往感觉自己“被满意”。增设单列的复文质量评价指标,可望对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认真论证、积极落实提案建议形成倒逼效应。
今年,在推动提高集体提案办理工作质量方面,省政协还有两个新的考虑。一是探索开展集体提案的清单式管理。去年,省政协已经在重点提案办理中推行了提案办理情况清单制度,今年这一制度将覆盖到所有集体提案。届时,每一件集体提案的办理情况都要按标准填写一张清单,包括提案办理协商方式、达成的协商共识、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等。从已经实施的重点提案办理清单来看,清单对提案提出的具体建议、针对每条建议的落实措施或工作打算、措施实施取得的实效、建议不能采纳的原因等内容均进行了单列。
另一个新举措,就是要着力提高集体提案的“面对面”协商率。省政协办公厅提案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力求推动达到“最理想状态”——“面对面”协商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