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观察 2020年02月03日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要求 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十分复杂严峻,疫情防控任务艰巨繁重。为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要求,形成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合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省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本辖区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党政牵头、社区动员、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属地管理作用,对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实行网格化、地毯式、全覆盖排查,做好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中央驻川机构、省直各部门、省属高校、省属国有企业、市(州)驻蓉办事机构及中央驻川机构、省直单位驻有关市(州)工作机构等要不分行政隶属关系,主动接受当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带头落实当地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密切配合驻在地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禁以任何理由不予配合或推诿拖延、敷衍塞责。对工作不力、不配合当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导致疫情扩散传播、给社会造成危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带头开展并配合驻地做好办公区、家属区环境卫生工作,做好单位食堂等公共场所、重要部位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做好节后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要教育引导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自觉做到不串门、不聚会、不聚餐,积极配合基层组织的疫情防控活动,从疫情重点地区返川的要及时主动向社区报备返程时间、有无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等信息,积极配合社区筛查工作,严禁隐瞒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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