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20年06月25日
吸毒致幻后犯罪同样承担刑事责任
□川报记者 刘春华
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6月24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吸毒致幻杀害亲生父母和女儿3人,又连续杀伤6名无辜群众的陈某,被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这起近年来我省发生的因吸毒致幻导致的罕见极端恶性犯罪案件,再次警醒全社会,毒品会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请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吸毒致幻 残忍杀害家人和无辜群众
“核准被告人陈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6月24日上午,在资阳市乐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对陈某死刑复核的刑事裁定书。
2018年3月18日凌晨,陈某在成都与人吸食冰毒和大量麻古后,驾车于当晚回到位于乐至县回澜镇的家中。惨案发生在3月19日凌晨4点过,据陈某自己供述“感觉有狙击手要害我”,而且他还认为“这个事情我的父母肯定知道内幕……”于是,陈某拿着一把折叠刀上到家中二楼,将毫无防备的父母连刺数十刀残忍杀害后,又将年仅6岁的女儿杀害。
亲人的性命,并没有让陈某冷静下来。当天上午8点过,陈某驾车打算去找前妻,一路上总觉得有人在示意他杀人。于是他驾车撞停3辆车,将3名群众杀伤。此后又将车开回家中,换了一身衣服出门,在一辆公交车上将一受害人刺成重伤。随后离开公交车,又在路上将两名群众杀伤。
2018年12月,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后,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陈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深刻警醒 严打危害公共安全次生犯罪
陈某因吸毒造成家破人亡的惨剧令人警醒。
惨案发生后,专家鉴定时发现,陈某血液里的甲基苯丙胺浓度为0.23mg/ml。这个浓度令有多年毒品鉴定经验的专家感到震惊:这个结果对一般人而言,意味着在抽血前较短时间内,吸食了较多毒品,但陈某的抽血是在吸毒两天后进行的。为确保鉴定结果准确,专家反复多次鉴定,最后确定数据无误。同时,精神病鉴定显示,陈某对自己实施的行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就是说,陈某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全部刑事责任。
近年来,因吸食毒品导致幻觉而发生的次生犯罪案件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对此,省法院刑二庭庭长王世樑表示,毒品具有刺激、致幻作用,可能导致吸食者出现狂躁、幻听、幻视、被害妄想等症状,进而自伤、自残甚至对他人实施暴力犯罪。陈某的案例,就是典型的吸毒致幻诱发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值得全社会深刻警醒。
“全省法院将依法严惩因吸毒诱发的故意杀人、伤害,以及‘毒驾’等危害公共安全次生犯罪,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省法院副院长白宗钊强调。据统计,自去年6月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受理毒品刑事案件7857件,判处罪犯9256人。
法官说法
省法院相关人士介绍,吸毒人员在吸毒致幻后实施的犯罪行为,与原发性精神病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不能等同。
尽管吸毒人员吸食毒品后会出现幻觉,导致自身辨识能力和控制能力下降,但根据刑法学中的“原因自由行为”理论,有责任能力的行为人故意或过失使自己一时陷入无责任能力或限定责任能力状态,并在这种状态下实施了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应当承担与正常人相同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