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0年07月08日
本网讯 日前,州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医疗救助“一单制”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标志着从今年7月1日起,全州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三类七种人员在州域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费用将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为切实解决群众就医垫支多、费用报销程序多、跑路多的问题,今年以来,州医疗保障局将“一单制”即时结算作为重大民生实事,规范标准,明确清单,建立全州医疗救助周转金调剂制度,确保群众在全州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能够在医院就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一次性结算。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人员,可享受资助参保、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四类待遇,救助金额最高可达7万余元。同时,为高质量推进贫困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今年7月底前,还将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待遇省内跨市(州)“一单制”直接结算,确保贫困群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精准落实到位。
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