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1年01月01日
本网讯 12月31日,州委副书记、州长肖友才主持召开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送审稿)》。
州政府在康副州长、副厅级干部,州政府秘书长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全州已进入冬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特别是要全面贯彻12月31日州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坚决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防字当头、关口前移,严防死守、群防群治,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
会议强调,全州森林草原防火期调整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其中1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各县(市)要立即发布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从严管控一切野外用火。必须全面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联防联控责任,全面实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分级分片包干责任机制,严格落实州包县(市)、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户包人、护林员包山“七包”责任制,全力封住山、管住人、看住火。各县(市)要结合实际精准划分防火区、确实防火等级,实行网格化管理,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用火。州、县(市)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防火命令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众所周知、人人知晓。各级公安(森林警察)、林草部门要密切配合,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严查重处的震慑态势。
州政协副主席、州扶贫开发局局长杨庆华,州政协副主席、州发改委主任陈天康参加会议,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和州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记者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