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21年03月19日
本网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全省第二批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单位名单确定。3月18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经“县级申报、市级把关、省级审核”等程序,我省确定成都市成华区等40个区(市、县)、自贡市自流井区东兴寺街道等43个街道(乡镇)、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街道杨家坪社区等150个社区作为第二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
社区治理试点示范旨在推动形成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新框架。去年,我省启动实施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3年行动计划,拟通过3年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达到以点带面、以优促建、整体提升的总体目标。
结合前期试点工作,第二批试点单位要进一步把试点示范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的重要抓手,作为“品牌项目”和“杠杆工程”,在突出主题、营造场景、创新机制、链接资源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探索社区治理的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新场景。县级层面,要突出街道管理服务创新和社区治理服务创新的主题;街道(乡镇)层面,要突出“三社”联动、社区服务项目化、社会组织孵化等机制创新;社区层面,要突出打造便民服务型、智慧科技型、社会组织参与型、社会企业带动型、自治互助型、社区服务项目化型等特色社区。
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工作要求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符合条件的相关资金,引导资金使用方向,形成社区治理强大工作合力,确保试点单位实现“硬件上有改观,软件上有提升,服务上有亮点,场景上有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