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22年02月25日
□夏丽莎
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2021年全国共核实拒收现金行为212起,2021年第四季度就有32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因拒收现金行为受到处罚,其中包括停车场、物业公司、保险公司等。
在支付方式多元化发展、移动支付日益便捷高效的当下,拒收现金看似不会让大多数人感到不便。但对那些不善于使用移动支付手段的老年人,以及不具备手机终端使用条件的低收入人群来说,现金依然是最重要的支付方式。因此,现金作为基础的支付手段,应该也必须受到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早已明确,以人民币支付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央行对拒收现金行为进行常态化处罚,也表明了严厉整治拒收现金行为的决心。但拒收现金行为场景复杂、主体繁多,监管难度较大。要搭建更有效的监管网络,需要遭遇相关情况的群众主动站出来依法维权,向拒收现金行为说“不”。
不过,对消费者而言,什么样的证据或线索能有效维权、哪些举报渠道能有力维权,仍不够清晰。希望相关部门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能进一步明确维权方式和维权渠道,在严厉整治拒收现金行为上,让消费者与管理者来一场“双向奔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