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22年03月11日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针对网友关注的网络直播行业流量造假、产品良莠不齐等问题,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符宇航,全国人大代表、成都市温江区寿安镇岷江村党委书记陶勋花,以及住川全国政协委员、西昌学院院长贺盛瑜。
你点题 我代言
四川日报全媒体推出的“你点题 我代言”全国两会互动专题活动正在火热进行中,活动诚邀网友与四川省全国人大代表、住川全国政协委员们“面对面”交流,共话民生,共促发展。
网友@刘呱呱点题
希望加大对直播行业的监管,规范行业标准。
@刘呱呱的留言
我是一名小商户,在某短视频平台看见一家公司关于直播带货的广告宣传,跟该公司合作了几场下来,发现他们的观看数据、粉丝数据都靠作假,直播间在线人数也是第三方软件刷的。希望相关部门加大对这一行业的监管,同时规范主播收入、税收等相关问题。
支招一 提高准入门槛 对直播带货进行分级分类
“网络直播造假,伤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进行规范。”贺盛瑜出示了一组数据——根据商务部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20)》,2020年全国网上零售额达11.76万亿元,同比增长10.9%。“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些问题,网络水军、售卖假货、流量造假等现象时有发生,给网络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贺盛瑜认为。
对此,符宇航表示赞同。她在调研中发现,网络直播运营者、直播带货人员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服务时,暴露出了产品质量及安全无保障、虚假宣传、维权不易、税务不合规等问题。比如,随意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用户;对粉丝数量、交易量、评价数据等虚构造假,以及网络主播偷税漏税等等。“这些行为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秩序。而且,由于行业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监管困难。”符宇航说。
“构建良好的网络环境,网络直播营销是其中重要的一环。”符宇航建议,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体系,加大对网络平台、经营者、主播的审核和监管力度,对直播带货节目进行分级分类,提高直播带货主播准入门槛。同时,对网络直播、直播带货主播的打赏收入,相关部门应明确限制额度。
支招二 强化平台监督 电商平台应建立商品准入制
代表委员们在建议中,都不约而同谈到,规范直播带货,重要的是要强化平台的监督管理责任。贺盛瑜建议,电商平台要建立健全商品准入制,所有的商品要有质检认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税收监管,依法严处涉税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网络营销环境。
符宇航则希望,建立统一的直播带货违法举报及维权平台,将多次误导和欺诈消费者的直播带货行为列入“黑名单”,实施市场禁入,同时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等典型案例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活动。
2020年1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对网络直播和电商直播的登记、内容、审核、主播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建议我省尽快出台具体措施,推动主播培训与持证上岗,建立直播行业相关考评标准。”陶勋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