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2年05月18日
加快补齐城市停车设施供给短板
本网讯 近日,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局联合出台了《甘孜州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快补齐城市停车设施供给短板,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自2022年4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实施方案》提出,停车设施用地应及时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住宅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商超、旅游景点等现有用地错时向社会开放停车位,对居住区可利用存量、改建停车场设施。充分利用建筑间零散场地、不规则限制空地“边角料”等方式,补充停车设施;结合道路改造等对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集中区入口空间进行优化改造,预留高峰时段的临时停车空间;在保障道路通畅安全和充分评估交通通行情况基础上,可在医院、学校、商业区等公共建筑集中区周边道路区域,合理施划临时泊位和设置即停即走泊位;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推动大容量公共交通外围站点及城市出入口建设“停车+换乘”(P+R)停车设施,支持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按比配建新能源小汽车、公交车等充电设施;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停车综合治理,强化科技手段利用,提升“互联网+交警”服务理念,营造规范有序的停车环境。严格依法查处堵塞消防通道、急救通道、人行道等影响公共安全和造成交通拥堵的停车行为;鼓励支持各县(市)围绕停车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建设、设施规模化开发及ETC智慧停车等方面开展试点示范,探索推进城市停车场建设相关政策落地的有效途径,以点带面发展我州各县(市)停车设施。
《实施方案》明确,各县(市)要健全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占用时长等,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停车收费标准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见习记者 毛莉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