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2年05月25日
本网讯 近日,丹巴县关州水电站“1·12”较大透水事故调查及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已经结束,对地方党委政府、相关责任部门及15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对10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6家单位和7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由有关单位依法处理。
教训惨痛,警示深刻。各县(市)各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推进安全生产查隐患、防风险、建机制、补短板等各项工作。强化问题整改。对全州211座投产水电站、42座在建水电站、146座35千伏变电站、14座集中式光伏电站,全覆盖开展两轮次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2座水电站作出解网停业整顿处理,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逐一明确整改要求、完成时限、验收标准。构建监管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压实全州水电站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的意见》,在发展改革部门增设能源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管季度联席会议、网格化管理、安全风险评估、突发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外聘整合行业专家资源,建立由59人组成的水电咨询评估专家库,全过程参与服务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管。压紧压实责任。对全州水电站逐一明确州县乡和企业四级属地监管513人包保责任,要求每座水电站至少聘请2名以上网格管理员。健全企业内控制度,鼓励员工参与监督,拒绝违反安全要求指挥施工。强化专项培训教育,督促水电站企业落实管理者安全责任清单和不具备资质不得从事生产管理的要求。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州上下要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建强制度机制,积极探索推进清洁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地方立法,建立安全隐患动态清单、负面清单以及安全风险评估制、安全风险报告制及水电站安全管理规定,严明州县水电行业监管部门职能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州级领导干部、州级单位包县(市)督查安全生产制度,常态化下沉联系县(市)督导安全生产特别是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倒逼履行属地党政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基层最小单元;加强隐患整治,紧盯关键领域和重大风险,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查找突出问题,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到位”,强化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坚决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严肃追责问责,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改;对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取缔关闭;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从快关闭;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坚决依法严厉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当知道,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各级党员干部的职责使命,也是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切莫心存侥幸,更不能敷衍塞责、马虎了事。前车之覆,后事之师。要始终铭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于一切。